记者举报10分钟就遭威胁:泄密者是否“保护杀?当深挖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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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电视《问政山东》节目公开记者举报非法生产,十分钟后就接到威胁电话后,青锋第一时间撰写《记者向安监办举报非法生产:10分钟后就接威胁电话,说明了什么?》的评论,质疑“当地安监部门和这个非法作业的厂家中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紧接其后,节目公开的事情发生地、山东平度迅速行动,查清了记者举报后10分钟就接威胁电话的泄密者。
据有关方面证实,记者将举报电话打给当地安监办后,非法生产者所在地的镇应急办主任于某,很快就将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了涉事矿所在地的村支书秦承某,而秦承某又将消息透露给了自己的亲兄弟、矿主秦新某。这一过程,前后不过10分钟时间。“威胁电话”就 打给了记者。
针对这一情况,《今日评论》特邀撰稿人李忠卿撰写了《泄露举报人信息,你摊上大事了》的评论,迅即引起网友热议。“@讹人的小妖精”称,“这个事情我就经历过,下午去的,没过三个小时,当事人就来电话了”;“@wGK1688”也说,“我也举报过,被霍邱县12318给泄露当事人了”;还有“百度网友dadd8ed”也称,“泄露举报人的信息。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就无所谓”……如此等等,让人似乎感觉,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在某些地方相当严重,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说句实在话,记者举报遭泄露,很多时候可能也就是被拒绝采访,或者被围攻,甚至遭殴打,但记者并非当地之人,被举报者长期恐吓或者报复的几率应该不是很高。假若像“@讹人的小妖精”等家在当地的人,举报者身份一旦被泄露,则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轻则被谩骂,重则可能在当地呆不下去,甚至还可能会摊上牢狱之灾。比如,河北保定市易县狼牙山镇周庄村村民卞某某因为举报非法采砂,先是被易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后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无罪,就是例证。
根据有关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那么,对于山东平度发生的这起记者举报10分钟就接到威胁电话应该怎么处理?
从举报电话打出之后,镇应急办工作人员迅速打给涉事所在地村支书,而村支书又转告矿主,在全国打黑除恶、打伞破网这一大背景下,应急办工作人员和村支书的行为,是否涉嫌“保护伞”,青锋在这里提醒当地有关部门,以此来考量一下,如果是充当了“保护伞”,那则理应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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