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21人涉事企业多处违法违规:因何成“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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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21人死亡,29人受伤的内蒙古西乌旗银漫矿业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在有关部门现场调查后已经得出结论,涉事企业涉非法购买运输车辆、严重超载、严重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和停产复工要求等,是造成这次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从表面上看,这起发生在2月23日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的银漫矿业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是矿业公司通勤车往井下运送工人时,车辆失控、撞向辅助斜坡巷道的偶发事故,但事实上,偶然中有必然,这起事故的发生,是该企业一连串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恶果。
据有关媒体援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对外披露的情况,仅仅这起事故,涉事企业就存在多种严重的非法违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涉事的事故车辆是企业通过网络非法购买的。据有关媒体调查证实,该企业共有两台这样的车辆被用作通勤使用。而这两台车辆均为报废改装车辆,没有经过车辆管理部门的年检,事故发生时,实为非法载人。
涉事企业非法违规行为之二则是,“事故车辆从载荷来看应该是在不超过30人,那么企业实际在现场荷载了50人,严重的超员”。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证实。据说,这起超载车辆发生事故时,有人听到司机说“挂不上档的声音”后,车速开始越来越快,撞上前方隧道,引起事故发生。相关人员证实,这辆被改装过的运送人员的车辆使用的是干式制动器,不符合安监部门对于矿企用车的要求。这也被有关部门调查所证实。这起事故系车辆刹车出现问题,失去控制,撞在辅助斜坡道四车场巷道帮所致。
发生这起安全事故的第三个违规之处在于,涉事企业擅自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将措施斜坡道运用于人员运输使用。正是这一违规,加上违规使用不符合安监部门对于矿企不能使用干式制动器要求的车辆,事发下井路没有设置减速带等凑在一起,在车辆发生问题时,难以保证车辆及时停止,才导致了如此21人死亡,29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还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的以包带管、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严重违反停产复工要求等违规行为。上述多重非法违规,综合在一起,酿就了这起重大事故。
但是,让人费解的是,这一涉事企业据称是“国内最大单体银矿”,其母公司兴业矿业也是凭借着这一涉事企业——银漫矿业成为“国内白银龙头企业”,据说最新总市值已高达137亿元。同时,涉事企业——银漫矿业还是西乌旗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的代表之一。但是,为何这样一个企业却买不了一辆符合安监部门要求的通勤车辆呢?是经营困难还是无视职工生命安全?还是为了暴利赚昧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