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狗咬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宠物狗被判三年:狗主人该担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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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因在儿子家居住的小区被狗咬过,辽宁邹某便用鼠药浸泡鸡肝后投放儿子家所在小区草坪内,导致该小区六只宠物狗误食后死亡,近日,邹某被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一判决不由让人想起近来发生的多起因为狗伤人引发的纠纷,借鉴此案,能否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对饲养宠物的主人在其饲养的宠物伤害人后,也给予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呢?
在邹某投放鼠药导致小区六只宠物狗误食后死亡一案中,公诉机关和邹某辩护律师之间出现了不同意见。公诉机关认为,邹某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邹某辩护律师称,邹某投放毒鸡肝的地点是小区楼与楼之间的花坛树墙下,不应认定为公共场所。同时,邹某还认为,固体鸡肝不会对空气、土壤、水体产生毒害。青锋从律师所辩理解,因为固体鸡肝不会对空气、水体等造成毒害,因而可以不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邹某律师还提出被告人并无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等,并据辩护意见提出,邹某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而投放危险物质和故意毁坏财物,其两个罪名各自的量刑标准就大有不同。故意毁坏财物,辩护律师的建议则是,对被告人邹某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内量刑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的建议,而是认定了公诉机关对邹某的指控,近日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
在看到这个判决结果的报道后,有网友留言称:“现在人的素质太差,遛狗从来不自己清理,河边、公园、小区、电梯里都是狗尿味。甚至还有人屎,我都有过下药的冲动。男子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六只宠物狗,获刑三年,是否判得太重。”更有网友说,“咬伤人没人重视,狗死了一群人在哭”以及有人质疑,邹某因曾在该小区被狗咬伤,有关部门有动作吗?
的确,邹某投放毒鸡肝导致六只宠物狗误食后死亡,应该说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被判处徒刑也是罪有应得。但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宠物狗伤人等等事件,是否也应当上升到法律层面予以惩处,给那些放任宠物而不管他人安全的人以警示呢?
更有网友问的非常到位:“按照城市管理养狗的规定,城市的狗都是出门戴口罩的,时刻有人牵着,这狗怎么会随便吃到这些东西呢?”更有网友提议“什么时候狗咬了人也判狗主人的罪”。这提议虽然有些偏颇,但也不无道理。青锋认为,在新的有关养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之前,爱好养狗或者其他宠物的主人至少应该按照已经生效的城市养犬规定对自己的狗狗以及其他宠物以约束,避免不当伤害发生引发其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