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患者拒绝缴费出院“赖床”三年:是否也为“教科书式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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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被车撞伤后送医救治,病情平稳后,一直留在医院三年,不办理出院手续,不支付医疗费等的张先生及其作为监护人的同母异父妹妹,要求法院判定他们支付三年的医疗费、护理费41万元,并出院。这里首先应该对怀柔医院利用法律解决和患者之间的问题给一个大大的赞,其次对张先生在医院“赖床”三年,是否也可以称之为“教科书式耍赖”?请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教科书式耍赖”,也有被人称为“教科书式老赖”。这个词在网络上频频出现,源自于河北唐山的一起交通事故。这起事故发生在2015年10月,唐山市赵某某骑车与开车的黄某某之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赵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辗转五家医院做了四次开颅手术,虽保住了性命,但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事故经警方判定,机动车司机黄某某负主要责任,骑车人赵某某负次要责任。在赵某某住院抢救期间,黄某某最初给付了少部分费用,但随着患者病情的发展,至今未明的原因,司机黄某某不再给付赔偿。后经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司机黄某某赔偿赵某某交通事故各项损失约93.6万元,但时至今日,据说尚有85元没有赔偿到位。因此,赵某某的儿子便将其向黄某某索要赔偿款时黄某某所说“反正判我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等话语的视频放到了网上,一时间引发人们热议,并被称之为“
教科书式耍赖”。
再回到怀柔医院起诉“赖床”三年的张先生这一案件。据说,张先生被送到怀柔医院是2014年12月27日。张先生的入院,也是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据医院称,入院诊断为颅底骨折、吸入性肺炎、骨盆骨折等。经医院治疗一年多时间后,张先生已达到出院条件,但却拒绝出院,一拖就是三年多时间。这期间累计医疗费12万余元,护理费21万余元,鉴定费4000余元,共计41万多元,均为怀柔医院垫付。加上张先生早已达到出院条件,长期占着病床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怀柔医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其出院,并要求其同母异父的妹妹、合法监护人支付相关费用。
在这起交通事故患者“赖床”三年的案件中,也有一个细节值得人们关注。张先生的同母异父妹妹在法院辩护时称,跟张先生已经有40多年没有联系,这次事故对自己一家也影响非常大。因为此事,和丈夫闹到离婚,女儿的工作也受到影响。加上离婚后借住在亲戚家,经济收入上每个月只有600元养老费用,身体条件上自己年已60,24小时看护70岁的张先生也不现实。因此认为自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接张先生出院。
在谈及为何将唐山黄某某称之为“教科书式耍赖”时,有人指出,就是当事人不以耍赖不履行判决为耻,反以为傲、为荣,甚至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完全丢掉所有的道德、义务,对自己的肇事伤人、拒绝赔偿等恶劣行为丝毫不觉得愧疚,还对被伤害者理直气壮地恶语相向、冷嘲热讽。加上有报道说其一边推脱说没钱,一边又新买了房子和车。一边是老赖过着开新车、住新房的优越生活,一边是生活陷入煎熬状态的被伤害家庭,这两相对照出的不公平,激起了不少人的愤慨。
相对于唐山交通事故司机一方黄某某被某些人所指一边说没钱,一边买房买车,北京怀柔的张先生按医院所说,“目前病情稳定,但是还不能与人正常沟通”,以及其监护人、同母异父的妹妹所说的实际困难,在医院“赖床”三年拒不出院,是否也可以称之为“教科书式耍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