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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权必须得到遏制

(2008-04-16 20:53:01)
标签: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强权必须得到遏制

青锋

当广州海珠区一名警察在珠江医院门口开枪将该院神经科副主任医生、副教授尹方明打死一事还没有结论,当某地一个警察追捕嫌疑犯鸣枪射中一个无辜群众的余音还未散尽时,又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再次灌入我们的耳中:江西鄱阳高速路员工报警被民警击毙。(江西商报,4月14日)

我不想再复述这个残忍的过程,但是,我们又不得不给予复述。因为,如果不在这里把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告诉大家,我们就无法唤醒有关部门及人员采取措施,对一些强权给予严格的限制。

据江西商报报道,2008年2月29日凌晨,江西省公路开发总公司景鹰高速鄱阳管理处工作人员陈振翊,因休假入住鄱阳宾馆410室时遭到不明身份的人迫害,从鄱阳宾馆逃离后于早晨8:50至上午10:24连续11次拨打110和通过114查询台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求救(有通讯资料为证),可他不但没有得到民警的救助,反而于当日上午11:30左右在现场群众和公安干警生命未受到任何威胁和伤害的情况下,被鄱阳县公安局一民警开枪打死在博源百货二楼电梯入口处。

警察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陈振翊?鄱阳县委给出的解释是,经民警多次做劝说工作,该男子仍情绪亢奋,不听劝告,并多次冲向干警挥刀欲砍人。

这里我们且不论鄱阳县委的解释是否符合事实,也可以撇开有现场多名群众证实被打死的陈振翊并没有杀人的动机和行为,而是当时警察认为其有精神病的证明。我们只需提出这样的质疑,当时下令开枪或者当时开枪射杀当事人的警察的依据什么?是不是除了开枪以外就没有任何办法制服当事人?

鄱阳县委及其当地的公安机关没有对此做出解释。

因此,我们没有办法揣度当时所有在场的警察的心理。但我们知道,有权威资料表明,每个美国警察在开枪前的一刹那一定要想清楚两个问题:第一,开枪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警察开枪必须是为了保护民众或自己的生命安全,或者是为了防止更大的罪案发生。第二,除了开枪以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除威胁?比如说,当坏人驾驶汽车向一名警察冲过来的时候,假如这个警察能够凭借纵身一跃而脱险,那么按照洛杉矶警察局的规定,就不应当开枪。

或许鄱阳警察开枪射杀报警者案件中下令开枪者或开枪射杀报警者的警察会依据有关条例或法规给自己的行为作出冠冕堂皇的解释。但是,我们不能不发出这样的呼吁:到了立法遏制警察随意开枪行为的时候了。否则,如不对警察开枪的行为给予约束,则会有更多的陈振翊成为警察枪下的冤魂。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04-14/121615352606.shtml
http://www.jcrb.com/zyw/n74/ca481909.htm
http://news.sohu.com/s2005/05jiangcha.shtml
广东人大代表建议立法约束警察开枪
http://news.sina.com.cn/c/2006-02-22/09438271629s.shtml
警察今晨开枪打死珠江医院副教授
http://news.sina.com.cn/s/l/2007-11-13/135114296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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