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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是该立法管管了
青锋
在刚刚结束的河南省十一次人大会上,有代表提交议案,建议立法管理垄断经营行业(1月22日,本报一版)。这个提案反映了民众的心声,也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
提案代表认为,一些行业凭着垄断经营的优越地位和资源优势,有的高收费、乱收费,有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低下,有的作风霸道,盛气凌人。针对这些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整顿教育措施,有的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不明显,也不持久。
笔者认为,提案代表所说事实有据,也足于反映出我们目前社会问题的某个方面的现状。远的不说,前不久被法院判处退还收取储户存零钞清点手续费的银行业,其无视储户利益的现象就有不少。本来是供普通储户存取款额的储蓄窗口,一见基金卖的比较快,各个银行说改就改成了基金销售专用窗口。再比如,不到下班时间,不少银行就提前十几、二十几分钟停办了业务,不管还有没有储户办理业务,营业员就一概停止办公。
还有诸如供电、燃气、供水等垄断经营行业,说断电就断电,说断水就断水,说断气就断气,好点的发个书面通知,不好的连个招呼都不打。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早上出门的时候,家里的自来水或者煤气还好好的用着,一到晚上回家就不是没有了气就是没有了氺。
再比如,一些垄断行业每到一定时候就高呼自己成本高,出现了亏损,不是要求要求涨价,就是要求政府给予补贴。殊不知,他们员工的工资不知道要高出其他社会行业工资的多少倍。如有资料表明,山东某企业所交的工人的失业金平均不到百元,而某垄断行业却是每个员工七八千元。试想,如果立法管理了这些垄断行业,他们就不可能动不动就要求涨价,就不可能高收费、乱收费了。那样就会使这些行业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真正使他们做到以人为本,服务民众,就会对社会发展起到有益的作用,就会使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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