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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生活

(2015-10-02 12:40:47)
标签:

加夫列尔

生活

作家

他们

人生

分类: 原创

                           讲述生活

某种程度上,每个作家的作品都是在讲述他们的生活和他们的人生。2002年,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写了一卷回忆录,书名就叫《活着为了讲述生活》。

活着为了讲述生活,无疑,马尔克斯讲述的生活深受欢迎。一举成名的《百年孤独》,让他于1982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作家可以把他的生活写成小说,也可以把他的生活写成散文,写成诗,写成传记。写成小说,读者便认定那生活是小说,而小说是虚构的。但写成散文,写成诗,写成传记,则基本可以认定为是作家自己的生活。因为散文、诗、尤其传记是不能虚构的,虚构不得的。

马尔克斯以小说来讲述生活,他是一个高手。一部《百年孤独》,让全世界热爱读书的人爱不释手。但马尔克斯也有短项——他原计划要写多卷本的回忆录,但他只写了一卷,即《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第二卷迟迟未写,据他自己说是“如果我写第二卷,就要说出某些我不想说的、很不好的私人交往。”

那么,他有什么样的私人交往呢?而这种所谓私人交往,不就是私人生活吗?能让这位泰斗级的作家“不想说”的私人交往(私人生活),一定不会是一件小事情吧?

是的,的确不是一件小事情。2007年,整个拉美文坛都在为80高寿的马尔克斯庆生。而墨西哥的《工作日报》却发表了两张爆炸性的新闻照片,上面是左眼乌青、鼻梁带伤的马尔克斯冲着镜头发怔和微笑的两副表情,下面一行是由摄影师罗德里格•莫亚写的说明:“1976年的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刚打了他之后。”

这条新闻之所以具有“爆炸性”,就在于马尔克斯和略萨同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为拉丁美洲数一数二的泰斗级作家。这样了不起的两个作家打架,能不具有“爆炸性”?

但令人称奇的是,发生于19762月的这次打架,两个作家至今都三缄其口。

其实,事情实在算不得多么复杂。据《泰晤士报》等媒体的报道,略萨在某一个时期迷上了一个瑞典女郎,他的妻子帕特丽夏哭着跑去找马尔克斯夫妇诉苦,对方建议她跟略萨离婚。之后,帕特丽夏就常常跟马尔克斯夫妇在一起,有时候马尔克斯的妻子外出,他们也毫不避讳。后来,略萨与瑞典美女分手,回到家中,帕特丽夏与丈夫进行了一次坦诚的对话。然后,略萨就怒气冲冲地杀向马尔克斯。再然后30年,两人成了绷着脸的陌生人。

表象上看,至多是个误会。但往深处一想,却似乎绝不是一个误会那么简单。能让略萨这个泰斗级大师怒气冲冲地杀向马尔克斯,而马尔克斯却在被揍了之后,绝口不提打斗的缘由,可见事情颇为蹊跷。至少不是我们局外人所想象的那般轻描淡写。

打人的不说,被打的也不说,这究竟是怎样的谜呢?传记《马尔克斯的一生》的作者杰拉德•马丁认为,略萨的发怒并打了马尔克斯一记结实的拳头,是马尔克斯跟帕特丽夏说了略萨的坏话。这个说法,我本人难以接受。

如果事情果真如马丁所言,那略萨太让人瞧不起了。如果事情真如马丁所言,马尔克斯即便缄口不语,也未必连回忆录也放弃不写了。如果仅仅是马尔克斯说了几句略萨的坏话,略萨绝不至于会动那么大肝火,会在墨西哥城的一家小电影院里,给马尔克斯来一记结实的拳头。

这个谜,只要他们不说出来,不写下来,就会成为永不可解的谜。实际上,我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个谜。我只是不解:为何两个人都守口如瓶?如果略萨守口如瓶是给马尔克斯留面子,那马尔克斯守口如瓶又算是咋回事?如果马尔克斯不能将这一事件真相如实告诉读者,那他所写的《活着是为了讲述生活》,有谁还信以为真?难道马尔克斯所谓活着为了讲述生活,只是讲述那些不影响他颜面的生活?如果作家所讲述的生活,是经过筛选、过滤的生活,那这样的生活,即便很精彩,我也不爱看。

许多年以来,我只读作家的作品,不读他们的传记——传记有自己写的,叫自传,或者叫回忆录;更多则是由别人来写的。无论是别人写的,还是自己写的,大多只有光鲜一面,绝少见到有损传者颜面的情节。比如,我们可以对《百年孤独》爱不释手、赞不绝口,但我们,至少我本人可能做不到对马尔克斯的传记、回忆录爱不释手、赞不绝口。实际上,对后者我连阅读的兴趣都没有。

活着为了讲述生活,就作家而言,他不只讲述作家的生活,他还讲述别人的生活,甚至讲述这个世界里关于所有人的生活。人们羡慕作家,羡慕作家能够把自己的生活,别人的生活讲述出来。那些不是作家的人们,尽管他们的生活也是独一无二的,可由于他们不会讲述,只能自生自灭。

也许真实的情景是这样的:作家只爱讲别人的故事,轮到他自身,他倒希望自己神秘一些,不为人知一些。即使知,也要等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后,而那知,也未必是全知。就像马尔克斯,就像略萨。

世上本无完人,可有些人愣是要把自己整成个完人。整出的完人,终究不是完人。他自己看不出破绽,别人一眼就看得出来。多数情况下,人们看破而不说罢了。

人是很有趣的动物。一些人成了伟人之后,仿佛这个伟人就是神了,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缺点和不足。而实际上,这些崇拜者有所不知,人是成不了神的,人只能是人,即便他成了伟人,也终究是人,是人就会有缺点,就会有不足,这毫不奇怪,也毫不影响伟人的伟大。但人们却总是为“尊者讳”:即使伟人有缺点,也不能说,说了就是不敬,就要批判。这是有趣之一。

另一个有趣,就是小人物只能有缺点,仿佛是不能有优点的。把小人物说得一无是处,才符合这些人的心理认同。所以,我后来发现,这世上有一些伟人,曾经都是小人物,但某天他们却被这帮小人物抬举起来,成了大人物,成了伟人。在我看来,世上小人物多,伟人少。小人物身上有伟大性,大人物身上有小人性。从马尔克斯、略萨这两位泰斗级人物身上,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也有我们凡人世俗的那一面。他们也会生气,也会打架,也会为自己的名声而不愿讲述自己真实的生活。世间绝大多数伟人都有这样的问题,他们总把不利于他们的一面遮盖起来,目的乃是不让世人看见、知晓他们世俗的一面。说白了,怕影响他们伟大的形象。

而小人物就不会有这样的担忧和害怕。小人物自知没人关注他,自知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受人瞩目,所以,他们活得自然,自由,自在。

我常说,伟人未必如我们想象的那么伟大,伟人也未必像书本上,像传记里所写的那样完美无缺,天生奇才。我也常说,小人物未必如我们所认为的那么渺小,小人物也未必如书本上所写的那么卑微、那么一无是处。小人物的小,不在于他们愚蠢、无知,而在于他们没有话语权,没有讲述生活的能力。话语权在有权利的人那里,话语权在伟人那里。讲述生活成了作家、记者的特权。越是有名气的作家、有名气的记者,越有资格讲述生活。他们讲述的生活,也许是权力操控者的生活,也许是财富拥有者的生活,甚至是一些电影明星、歌坛明星的八卦。总之,小人物的生活,总是上不来台面,不为人所知。事实上,人们也从不感兴趣小人物们的生活,且不管这生活是悲惨,还是欣喜。

人真正的有趣还在于,面对伟人的缺点,错误,总是大而化小,小而化了,许多人甚至视而不见,还有人竭力为之狡辩。但小人物的缺点、错误,一旦被抓获,不是无限上纲,就是不可饶恕。殊不知,小人物即使犯了天大的错,又能错到哪里去?可大人物就不同了,他们要么不犯,要犯就是害人又害己啊!

讲述生活,大约是为了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讲述生活,也许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世界是多么大,人的生活又是多么丰富多彩!作家是否表里如一,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马尔克斯、略萨只要能够讲述出好故事给我们听,我们才不管他们的私人交往、私人生活呢。马尔克斯即便睡了帕特丽夏,帕特丽夏即便出卖了马尔克斯,并从中挑唆,终究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私生活。读者要读的是他们的作品,而不是他们的私生活。所以,马尔克斯不必太看重发生在他们之间的私事,更没有必要为着这份私事,而不再接着讲述他的生活。

人的有趣还在于,面对伟人、名人们的私生活,即便他们有违伦理,有违道德,可人们却视为伟人、名人们的生活轶事,谈论时不是谴责,而是欣羡,而是赞美。但这等事情若发生在小人物们之身,那所有恶毒的攻击都来了。这样的时候,你才会有做一个伟人、做一个名人,真真是好——的感受了!

我无意纠缠于马尔克斯、略萨之间的这桩私人事件,但我不得不说,像马尔克斯、略萨这样的名人,这样的所谓私人交往,在世界名人之中实在不足为奇。恰恰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吧,我对处于疯人状态下的尼采,实在怀有好感,也更加地敬佩他了。

我们知道,在《我妹妹与我》一书里,尼采将他与妹妹之间的那种被我们视作乱伦的情感关系公之于众。但是,当尼采得知,有人出钱要他妹妹伊莉莎白写他的时候,尼采的表现还是有些担心的。他担心什么呢?他担心伊莉莎白会说出他们之间的真相吗?依我的理解:他不担心这个。他担心的是伊莉莎白不敢说出这个真相。尼采写道:

我一直努力想象着:我的妹妹能够告诉世人有关我什么事呢?

难道她会告诉世人说,在童年时,她习惯在星期六早晨爬上我的床,玩弄我的生殖器,在过一段时间后,养成了一种将我的生殖器视为特别玩具的习惯?

难道她会告诉世人说,有很多年的时间,她以自己美妙的手指纠缠我的感官世界,迫使我进入一种早熟与无望的性觉醒状态?所以有一整段时间,我只能根据她的眼睛与可咒的美妙手指想到美与快感?还有,她在重新塑造了我的生活之后,我只能期待头痛与一个妹妹,无法期待那造访每个正常青少年的想象力的奇异女神?

但是,这些有关我的事并不是伊莉莎白会告诉世人的——如果有一个人会那么愚蠢地鼓励她写我。那么,伊莉莎白在他们的威胁利诱下所写的文章中会写到什么呢?我怎么都猜不出来。

难道她会告诉世人说:她以多么渴望的心情与我共同怀着希望,但是,一旦悲伤袭我而来,她总是退缩?

难道她会告诉世人说:每当我似乎要交上一个真正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时,她就会找出理由,叫我不要跟他或她扯上关系——通常是找出一个道德的理由?

难道她会告诉世人说:她唆使我的母亲跟她一起破坏萝莎乐美的名声,最后,甚至她们两人所加诸萝莎乐美身上的污名,连我也被扯进去了?

难道她会告诉世人说:为了让我难堪,她跟佛斯特到南美去散播对犹太人的憎意?还有,这主要是为了不让我知道她掌握这个像不成熟的李子的男人?

但是,不会的,可怜的伊莉莎白是不会说真话的。(《我妹妹与我》,123-124页)

尼采一连以多个“难道她会告诉世人说”的句式,和盘托出他与妹妹间许多不为人知的隐秘,也包含他和妹妹的阴私。但是,尼采确信,妹妹伊莉莎白是不会写出这些来的。为什么?因为伊莉莎白“是不会说真话的”。

而尼采则说真话。只是,当他说这些真话的时候,人们,自然也包括他妹妹,却说他疯了。

照这个逻辑,马尔克斯、略萨都没有疯,但他们却跟尼采的妹妹伊莉莎白一样,成了尼采眼里可怜的人。可怜就可怜在,好端端的人,却不会说真话!

与其责怪伊莉莎白不会说真话,不如说是伊莉莎白不敢说真话,不愿说真话。对一个女性来说,她怎么会把自己与哥哥的那种事情告诉世人呢?那会让她怎么活下去?以中国人的眼光来看,那会丢死人的。伊莉莎白愿意以一个优美纯洁且帮助过哥哥成为伟大哲人的形象,出现在世人眼里,也留在历史上。不幸的是,她有一个疯了的哥哥,在疯的日子里把一个真实的妹妹,也把一个真实的自己告诉了我们。有时我也会想,如果尼采不疯该有多好?我相信这也是他的妹妹所想的。可是,上帝却让尼采疯了,并让这个疯子说出许多疯话来。倘使尼采疯了之后,并没有说出这些疯话,我可能会很同情他,但绝不爱他。然而,疯了之后的尼采,却说出许多真话,道出许多真相,一下子让我爱上了这个疯子。之所以会爱上这个疯子,爱的是他说的全是真话,全是清醒的人说不出、不敢说的话。没错,这些话,这些真话,清醒的人是绝不会说的,也绝说不出来的。尼采说他妹妹伊莉莎白可怜,难道我们不都是这样可怜的人吗?马尔克斯、略萨们自然无法例外。

我也是一个写作者。但我写的不是小说,也不是小说生活。我写的多数是我自己的生活,是我对生活的感受或感悟。这个世界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生活。我的生活影响不了别人,别人的生活也影响不了我。

如果活着为了讲述生活,那我很乐于讲述苍生的生活。尘世里,苍生最苦,也正是这最苦,才让我品咂出生活的真味。

如果活着为了讲述生活,我希望作家们不只要讲述好小说里的生活,还要讲述好自己做人的生活。如此,作家就可爱了。

                      二〇一五年十月一日,雨谷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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