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农夫与蛇

(2012-08-29 18:05:10)
标签:

杂谈

分类: 原创

农夫与蛇

 

“农夫与蛇”,是伊索的一则寓言。说的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农夫在路边碰到一条冻僵的蛇。农夫很可怜它,便把它放进怀里,用身体的温度温暖它。蛇渐渐苏醒后,它咬了农夫一口。农夫临死前对他的儿子说:“我真傻,怎么可以怜惜恶毒的蛇呢,现在连命都断送了。”

这则寓言要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呢?还记得,我们的语文老师曾这样对我们说:一方面反映农夫很单纯、无知、善良,看不到毒蛇的本性;一方面提醒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都要看清对方的本质,对于坏人,绝不可施以仁心。

那时,小孩蛋子的我们对寓言很感兴趣,但对于其寓意谁也没将它放于心上。事实上,即便是我们成年之后,也没人在意过它的寓意。也许,在我们心里,它终究不过是寓言。更何况,长大后的我们几乎不相信寓言,一如我们不相信童话。

可就在这不相信的节点上,我却想起了这则寓言。想起它显然与当下中国所发生的一些新闻事件有关:助人反遭讹诈、做好事却遭索赔、做好事反被指肇事、做好事反倒成了被告,诸如此类的报道不绝如缕。尽管整个社会看上去义愤填膺,可依然阻挡不住类似事件的上演与发生。为此,社会所达成的共识无非是道德沦丧,人心不古。

我在此时想起伊索和他的寓言,真是适逢其时,丝毫不值得惊异。如果农夫被蛇咬死是因为农夫的单纯、无知、善良,看不清毒蛇的本性,那么,今天,那些伸出援手助人却遭受陷害、讹诈、索赔,甚至于弄得自己去死的人,与两千年前的那个农夫有何区别?

寓言里的农夫面对的是一条蛇,姑且受到我们的谴责,甚至于觉得他死有余辜,而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却是人与人之间的施救与被害,我们又该如何呢?我们究竟是谴责前者不该救人,还是谴责后者恩将仇报?如果说前者不该受到谴责,而只配得到同情,那么,伊索在《农夫与蛇》的寓言里又是怎样告诫我们的呢?他不是说对于本性恶毒的东西是不能施以同情之心的吗?

如果蛇只有动物性而无人性,它的咬人、它的恩将仇报不过是它本性的使然,那人呢?人是有人性的,为什么人也会同蛇一样将他的恩人反咬一口呢?甚至为了索赔将他的恩人逼死呢?难道人和蛇是一样的动物吗?难道人也仅有动物性而无人性?

难道伊索创作这篇寓言时所针对的并不是蛇,而是针对有蛇蝎之心的人?以伊索的出身和他所受到的伤害,我以为也是有可能的。

伊索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人,他与克雷洛夫、拉封丹和莱辛并称世界四大寓言家。他曾是萨摩斯岛雅徳蒙家的奴隶,并被转卖多次。此外,他还是个丑陋无比的人,连他的舅舅也不喜欢。尽管由于他具有渊博的知识而被赐予了自由,但最终仍因得罪当时的教会,被推下悬崖而死。

童年时期的伊索还是个哑巴,只能发出奇怪的声音。母亲去世后,他跟随曾照料过他的老人生活,后来被牧羊人给卖了。

苦难的人生经历对伊索来说,正是他创作寓言的根本。他的寓言大多是动物故事,以动物为喻,教人处世和为人的道理。事实上,以动物来喻人是最好不过的表达不满的宣泄方式。

透过今天这个社会的种种现实,我忽然很敬佩起伊索这个古人。他用《农夫与蛇》的寓言来告诉我们,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像蛇一样的人。今天,在我们这个社会迅速蔓延起来的向施救者反咬一口的那些人,不就是那一条条被救活以后反咬农夫一口的蛇吗?

如此,我们还做不做农夫所做的好事呢?如果做,我们又该怎么做?如果说我们只做有良知的好人的好事,而绝不做恩将仇报的坏人、小人的好事,那请问在做之前难道我们还要先去调查一番,在知悉他是好人之后才能做好事?假如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落水的人,我们又该怎么办?总不能待查明落水者“身份”——即好人还是坏人之后,再行施救吧?

 

在今天的《参考消息》上,有一篇并不怎么引人注意的文章,但我却只一眼便被它吸引住了:《农夫咬死毒蛇》,单这标题便令我眼睛一亮。

【德新社加德满都823日电】一家报纸今天报道,一条眼镜蛇将一名尼泊尔农民咬伤后试图逃走,该农民一气之下咬死了那条毒蛇。

55岁的农民萨尔莫·米亚来自首都加德满都东南130公里的莫朗。他说:“我被蛇咬了之后非常生气。”

尼泊尔《安纳布尔纳邮报》援引米亚的话说:“于是,我追上它,咬了它好几次想把它咬死。”他说,他用了15分钟咬死了这条蛇。

米亚说,起初他只想用棍子打死那条蛇,但他实在太愤怒了,于是决定把它咬死。他听说咬蛇的背部能够减轻毒性。

他在田地干活时那条蛇咬了他的右腿。村民纷纷前来看望米亚和被他咬死的那条蛇。米亚事后去村卫生站看了医生,医生说他没什么事。

尼泊尔南部有各种各样的蛇。每年全国都有2万起被蛇咬伤的事件,主要集中在南部地区,其中有数百人丧命。

这个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显然,连伊索也想不到。相对于寓言,我更喜欢这个现实版的。人类对于有害于自己的毒蛇(不只是毒蛇,也包括对自己的同类),如果它想置你于死地,而又没有任何理由,那你惟一的手段就只有回击。就像这个名叫萨尔莫·米亚的农夫,在被毒蛇咬了之后,他很生气,——是的,真是令人生气,又没招你惹你的,你干吗咬我?你干吗要我死?此时,农夫不只生气,而且决计报复:你咬我,我也咬你。结果,他用了15分钟的时间咬死了咬他的蛇。

尼泊尔的这个农夫可以在一气之下将咬他的那条毒蛇咬死,算是报复了。可在中国,却有一个渔贩子,他叫王培军,在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菜市口卖鱼为生。

今年的725日早上,王培军骑着三轮摩托进货回菜场,经过城正街派出所门前拐弯处时,与一名卖小菜女子所骑的三轮车发生刮擦,女子跳车时撞倒了从她身后经过的83岁的老太太袁某。袁倒在了地上,王培军立刻上前将她扶起,袁称王培军撞了她,要他赔钱、负责。王培军与卖小菜女子商量后两人共拿出100元给袁某,王培军出了60元,卖小菜的女人出了40元。

随后,袁某又提出要去医院检查,王培军只好将其送至医院,袁某拍了3X光片,检查结果显示没有问题,王培军支付了所有费用。从医院出来后,袁某没再说什么便回去了。

但是,次日一大早,袁某又找上门来了,说她心口痛,要王培军赔偿她7000元。

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王培军支付了6500元。袁某打的收条上写着“一次性负担,以后不负任何责任。”

86上午,当地派出所又叫去王培军,原因是袁某的儿子、儿媳找到派出所,称袁某断了5根肋骨,医疗费已花去2.3万余元,王赔偿的6500元根本不够。经协商,王培军答应再给袁某6000元。

事情还在继续。

付了6000元之后的当天中午,3个光头男子带着刀来找王培军,扬言下午2时以前收不到20万元就要他的命。

3个光头男子走后,同在菜市场做生意的肖爱清看见王培军“一个人坐在店里哭。”后来就听到王培军的店门被踢得山响,于是62岁的黄月前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冲了进去,他们看到王培军已倒在地上,身边放着一个农药瓶。

扶起摔倒的老太太,这本是一件善事,却遭到接二连三的讹诈,最后这个渔贩子不只被逼得流了泪,还喝了农药,自杀。

显然,王培军是一个弱者。他选择死,而不是反抗,便是最显明的例证。但即使死了,这个叫王培军的男子也未必能够瞑目。他有一万个令他伤心的、不能瞑目的理由,而最让他不能明白的是,为什么一个人做了好事、善事却换来了这样的结局?那个老太太和她的儿女们为什么那么不讲道德?派出所调解的结果为什么也不起作用?这个社会是鼓励人们做好人还是做坏人?他死得冤,可谁能为他伸冤?谁能证明他的清白?那些不讲道德的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如果他们还能够很逍遥地活着,且既不受谴责,也不受惩处,那还有谁再敢将倒下的老人扶起?

 

在看到这条新闻时,阿容是愤慨的。但类似于王培军这样的倒霉蛋在我们的当下哪天不发生?我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悲剧,我们熟视无睹,我们麻木不仁。阿容想对王培军说,你不应该自杀,不应该以你那样一条小命来反抗社会,反抗那些不道德的人,不保护弱者的执法者。你的一死犹如一条小鱼儿被投入江海,翻不起波浪,瞬间就消失了。你应该像尼泊尔的那个名叫萨尔莫·米亚的农夫那样,当“毒蛇”咬你的时候,你也应该咬他,而且要把他咬死。你没有咬他,却被他们咬死,你是地道的伊索笔下的那个农夫,尽管你不种地,而是卖鱼。

伊索《农夫与蛇》的寓言意在告诫我们,不该同情的不要去同情,不该帮助的不要去帮助。农夫以一条命换来的这个警示,似乎并没有让人类清醒,相反,人类一直在重蹈覆辙,犯这个低级性错误。伊索不希望人类做那个农夫,但人类,至少是中国,尤其在出了那个做好事的雷锋之后,一直鼓励人们做好事,做雷锋,做农夫。至于农夫会不会被蛇咬,会不会遭人讹诈、遭人索赔、被指肇事、反成被告,就没人理会了。就像王培军,死了也就死了,无声无息,自认倒霉。一介小人物,不管他怎么死,死得何等冤屈,他都不可能被人们记得。当然,记得又有什么用呢?

从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类似于王培军这般的事件,令我不得不问一问这个社会:我们究竟要民众做农夫,还是要民众做蛇?抑或又做农夫又做蛇?王培军之死是他做了农夫的缘故,袁某可谓做了蛇。如果王培军先做农夫后做蛇的话,情况又会怎样呢?当农夫被蛇咬了之后,我们没有别的选择,要么任毒性发作死去,要么趁毒性尚未致命,咬死毒蛇。

王培军这个渔贩子,只知做农夫,而不知做蛇。他不知道,一个没有蛇蝎之心的人,必然死于有蛇蝎之心的人。我想,这可能才是伊索的这个寓言所要告诫我们的真正寓意所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雨谷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