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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剽窃,网络让我的文字四处漂散......

(2015-04-24 00:23:48)
标签:

剽窃者

文抄公

原作者

文字

媒体

分类: 杂谈时评

文/耘农大地

   说来也怪,没有网络时,我在报刊发表的文字,总被天南地北的“文抄公”们所青睐而窃为己有,或改头换面,或照版宣科,象蒲公英一样四处散发,为其换些许充饥的银两;网络勃兴后,只要我在网上发帖的文字,不出多日,那些文字掮客们就会趋之若骛的光顾,原封不动的据为己有而逞一时之风光。平日里只要随便浏览一下论坛,我总能找到自己的文章被人大模大样的照抄照搬,或去论坛撑门面,或去装点自己的博客。现随手拈来两例:堂堂某个大型门户网站竟将我在新浪杂谈发的《大学生同居心理透析》一文,分解成13个部分,全文照发,但事先既没有给我打招呼,且连我的署名也没有,更没有注明转载至哪里的出处(此文被130多家网站和个人、集体无偿的剽窃占有,大有惨遭强暴之感!);河北某地市一家晚报将我发在新浪杂谈的《九九那个重阳》一文,同样转发后既不给样报,也不给稿费,事先也不联系。诸如此类转载了不给稿费、不给样报样刊的事情太多太多了!屡遭剽窃,网络让我的文字四处漂散......

 

   这些年,我无疑成了屡遭剽窃的“重灾户”,愈是勤奋,愈是被“文抄公”们蹂躏更烈。而今,随着时间长了,事发多了,我无可奈何的生此一种阿Q精神:只要自己的文字有人愿意剽窃,就是存在的价值,我还得不停地写下去。懊恼的是这写“文抄公”们也真没良心,总是将我这个原作者的署名给抹去!

 

   不是自恋与自诩,这些年除了专栏文章,约稿比较多的原因外,就连网络文字下笔大都是成型稿,且常能出新出彩之故,这才有了众多“文抄公”们的紧盯。想来,荣幸之至!这网络时代不就像当年手抄本时代吗?我的文字总有人感兴趣,也总有人抄过来搬过去,这倒可以帮助传扬我的观点与思想啊!想明白了,便只有苦笑:呵呵,真还得感谢网络,感谢这些不辞辛劳频频将我的文字窃为己有的各路“剽客”们!

 

   据已知,我至少有300多篇见诸报刊的文章和500多篇发于网上的文字被宵小之徒染指而频频复制到大大小小的角落。有时我真想将自己2000年后所发表的文字目录排列成总表,公诸于世,以示版权所有之意,但转念一想,防不胜防的无序时代下,你是无可奈何的,再说哪有闲空去理论呀?!

 

    只是便宜了那一帮懒汉般的文贼们!……早与思想和文字结伴而引的我,也只是芦苇一棵,曾经有过的风光,屈辱;曾经有过的幸福,苦难;等等,都是我的人生定数,都是我的精神财富,一切不足挂齿。只是作为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我又不得不将自己的感受和思辨化作文字。在这个“各领风骚”的年代,速朽的年代,浮躁而焦虑,功利而市侩的年代,惟有保持思辨的秉性,才是我所求。虽说这思辨不值钱,但是一种生命的力量,一种生活的质量,不亦快哉!

 

其实,剽窃他人作品之事在时下的确防不胜防,几成顽症。到底由谁来惩治这一痼疾,不少作者以为仅仅是媒体的事儿,但我认为,这只说对了一半。倘使真正做到媒体与原作者以及广大读者联手剿杀剽窃之行,文抄公们就会因担心出丑而有所收敛,从而还文化传播一片纯净朗洁的天。

 

之所以剽窃现象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原作者的沉默和少数媒体的“不作为”造成的。这无形之中给剽窃者制造了“防空洞”,有了可趁之机。另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媒体编辑根本处于不知情的状态,也不可能篇篇文字都核实、往往剽窃之作得以蒙哄过关。由此看来,整顿剽窃风,惩戒剽窃者,首要问题是必须树立起穷追猛打之风,无论编者,原作者,对剽窃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并联起手来实行文字“打假”,让剽窃者不敢为所欲为。根据我的经验,凡发现自己文章被抄袭,只要立马向相关媒体及时予以揭露并提供相关证据,一般都能收到预期效果。笔者虽算不上文坛大腕,倒也是一个发表作品较多较广的勤奋笔耕者。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作品被人抄袭的事情发生。为此,我从没有丝毫手软,而是一经发现,立即举报。最近两年,我先后将抄袭我原作的三位省外的不劳而获者予以检举,就得了相关媒体支持。后来还以此有感而发,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发表了题为《遭遇无奈》的短文。在我看来,原作者的及时揭发不仅很重要,而且很必要,这既是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对媒体信誉的维护。假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可能而让剽窃者得不到应有的惩治,从而助长剽窃这一不正之风。

 

在为捍卫自己的心血之作而只身“打假”的过程中,我感到媒体的鲜明态度和采取的有效措施是关键一条。因而一些媒体的做法与经验可资借鉴,值得妨效:其一,在事发媒体上公开剽窃者的致歉声明与改正承诺;其二,由事发媒体对剽窃者予以“封杀”,在半年或一年内不采用其任何来稿;其三、扣发或追回剽窃者稿酬,并转付给原作者;其四,责令剽窃者以书面或口头号的形式,向原作者致歉;其五,用连发原作者稿件的办法,借以封堵剽窃者后路。从实际效果看,这些措施较好地起到了惩治剽窃行为,扼杀剽窃之风的作用。

 

应该说,对剽窃者及其剽窃现象,无论是原作者还是媒体都是深恶痛绝的,但因如今传媒发达,一方面是编者和广大读者苦于不知情而容易受蒙骗。另一方面是原作者不可能在如林的报刊中,很快发现遭人剽窃的问题,这些都为文字“打假”带来难度。但只要作者与读者从维护文化诚信的角度出发,及时予以检举揭发,真正做到发生一起,检举一起,从而让那些不劳而获者、沽名钓誉者无地自容,就可遏止文抄公的丑行,减少剽窃现象的发生。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对于剽窃的问题上,不仅少数原作者存有懒得告发的心理,而且有些媒体的态度多少有点爱昧,即便发现了也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来保持沉默,这都是剽窃现象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惩治剽窃,务必采取原作者与媒体的互动,广大读者与作者、编者的互动,从而一起携手,狠治剽窃顽疾。只有这样,才能还作者以公道,还媒体以尊重。

 

 

 

农大地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68c0210102vru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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