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6日起,北京市的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依据预计增值率分别按照2%至5%征收,而原来最高只有3%。说,这是北京市首次利用差别化税率来调控房价。这是北京楼市调控“京十五条”明确提出后,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地税部门又出台的具体执行细则。细看一下,实际上对调控房价特别是对购房者以及房价都没有什么大影响。
说是为了调控房价,实则没有什么影响,这是因为是针对的开发商。根据此前规定,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项目,按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他项目,按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增值税。原来的土地增值税平均为3%,这次又设了最低2%最高至5%,形成一个差别化,实际上是高的只多了一两点,还是属于豪宅部分,普通住宅平均也没有高出多少。这些都是针对开发商而言,其成本影响也不大,当然对房价也影响不大。反过来说如果影响很大那成本上升房价也还只有涨的份,怎么能降呢?对于那些容积低于1.0的房地产项目,一般都是豪宅,高点税率也是应该的,房价高就让其高去吧,由着市场转。而我们所说的调控房价应该是指那些大众化的普通住宅,这部分低了购房者并不一定能享受到,倒有可能是给开发商增加了利润。
北京市在26日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税收细则,具体来说,预计增值率小于等于50%的,预征率为2%;预计增值率大于50%小于等于100%的,预征率为3%;预计增值率大于100%小于等于200%的,预征率为4%;预计增值率大于200%的,预征率为5%。这些对于开发商的成本,或者说在普通商品房方面有一个调控关系,如保障房都有一个优惠政策,但这都是对开发商而言,何况“羊毛出在羊身上”,除了二手房买卖能有点感觉优惠再也别无影响。对开发商是要引导房企合理定价,否则缴税就高,房价就高。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报价低一些,增值部分虽然少了,但税率低也一样,这好象有点控房价的意思,但这是很低微的,不管税率低与高都有可能最终的利润仍高,房企还会报更高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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