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媒体上看到长春市一楼盘原本只有800套房源,可是却签了2000多户意向书,结果造成购房者大闹并打砸售楼处的场面,造成现场混乱一片狼藉,也让人感慨万端。其实这种类似情况的发生也不只是长春独有,在浙江、在广东在许多地方都有此类事情的发生,可是最后都不了了之,没有了下文。还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看到人们如此抢购也“随行就市”每平方米一千两千地任意涨,就是签了意向书的也没用,要么就不卖了。开发商的这种造势行为以及随意抬价的做法就没有人管了?也是最近,中央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让人看到一线光明,可是让人仔细一看并不包括房价,实在令人不解。
对于国家调控楼市应该说是符合民心所愿。都说这次的调控是最为严厉的,可是国家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及其新政出台也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如今怎么样了?严格讲效果并不怎么样,因为普通老百姓都看的也很明白,楼市不过是销量下跌而已价格并没有实质性下降。调控仍没有大的进展,这是为什么?要我说,还是缺乏应有的严厉的处罚。一个绿豆、一个大蒜的价格都惊动了中央,发改委等有关方面下文将严厉处罚扰乱市场者,这是大快人心的事。不过要说起来,绿豆也好、大蒜也罢,价格再涨能涨到哪去?百姓家里能吃多少、能多花多少钱?可是这楼市的价格比那些大蒜、绿豆之类的价格操纵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于都明目张胆,为抬高房价,为造成房少的“紧缺”空气,不择手段地大加造势,往往新楼盘一开盘就大张旗鼓兴师动众般地“隆重推出”且有多于房源若干倍的“购房者”风涌而至,从而形成不加选择地抢购浪潮,有的甚至造成了一些地方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和蔼现象,甚至于在楼市从开发到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人命关天的事。可为什么就没有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来严格处罚?包括那些企业和个人都应该同时得到应有的法律上的制裁和经济上的处罚,可是却没有,没有一家开发商因此而被处罚过,绿豆、大蒜抬价最高罚款200万元,房子抬价让多少开发商暴利好几倍应罚多少?可是没有,因此也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人们也屡屡看到,在房地产开发全过程中的一些违法违纪现象,特别是在房屋价格飞速上涨的过程中,一些人为造势和虚假火爆的场面,买房如同在菜市场买菜,甚至在现代化发展了的今天,多年不见了的紧缺物资排队抢购现象又在楼市出现,难道真是房子太紧缺?难道是人们今天真的太有钱了?以至于几乎是每家每户甚至是人人都要买房、抢购房?!买房的热潮从天而降,为了房子,这个世界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为此,中央政府多次强调并下达了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高房价的过快上涨。如今楼市调控只是房屋销量在下降,可房价却没有明显下降,人们在观望、在期盼。调控的结果只是出现了观望势头,使楼市降了降温。现在的政策几乎该出的已经出了,房价下降的势头还没有出现。其实是还少了一种法律上的严惩和经济上的严厉处罚。在关系到民生的住房问题上,房价也应该有其指导价格和政策调控价格,谁胆敢在这上面弄虚作假,谁在房价上扰乱人心虚张声势地人为造势,就应该受到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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