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板正式分手,应该说是在2005年的元月。本来我是想等他对我能有个最终说法,可我又天真了,老板怎么能给我一个说法呢?他每次都说的挺好,可是他做起来就又是另一回事,基本上没有兑现的时候。因为佳地大厦的施工单位起拆我们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工程款之事,而所有的证据都是由有我最终签字的有关报告和一些预算书,老板为此极为不满,找到我问道“为什么给他们签字?”我说每年的盘点我必须要做并要签字认可的,这些个材料也是他们报公司一式几份也必须有签收的,公司有关人员签完字后由我签字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他说,就是因为他们有了我的这些签了字、盖了章的材料做证据,我们的官司才不能赢而只得输掉,结果是因为我的“过错”而“损失了上千万元”。我说你们这是算的什么账?这本来就是我们欠人家二千多万元的工程款,你怎么能说是损失了呢?可他们是想找个理由如质量问题而懒掉这笔欠款,或给其砍掉一半,我说这可能吗,你们怎么不讲理呢?本来欠人家工程款都好几年了,有些材料价格又给人家定的那么底,不给钱不说还想不认账,这算什么?我知道他们的经营之道就是如何能“钻空子”根本不按市场诚信做,却对我还一本正经地要求如何如何做,总之是闲我替施工单位说话了。我没有沾施工单位一分钱好处,我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说话,我根本也不在乎他们的指责,可这却是我的一大“罪状”。还有一大“罪状”是干华乐综合楼的施工单位用集团所属的商品砼顶欠账之事,因给顶账说是超了上百万元的砼款,实则不到100万元,开始我并不知情,此前我还一再要求工程和计划部门要把好关别顶超了。这也是工程部老袁为他们搅拌站揽的商品砼的活,最后结算单子都转到财务,可谁想到却让刘庆国给压在箱底,没有人知道并长期没有给予清算,最后却都算在我的头上。他们不找刘庆国算账,却找我算账还说我是“负领导责任”。我当着老板的面朝着他们大骂“放那狗屁!你们把财务都拿过去了,你们集团直接管的财务,你们不负责任倒来要我负责任,都算在我的头上?”他们无话可说就又来那一套“反正也是你做领导的也有责任”。而说不服我却又把联建的事又提出来,说我当初给的价低了如何如何,我说你们少来这一套,当时低的时候都没有人要,我的亲朋好友帮了忙。再说了谁不想赚点钱,人家不赚钱跑这来干什么?一时一行情,谁都可以做的事,早先你们都干什么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为此他们更拿我当眼中钉。
因为我的“问题”让老板很不高兴,他也想借此给我个眼色,让我也别要说法了。1月5日上午,王艳华从集团拿来一纸“人员调动通知”的文件给我看。我一看是免除我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和现主持物业公司工作的副经理的关系一起转至物业公司。我一看就气不打一处来,即刻把这份“文件”撕的粉碎,接着拿起电话就给老板挂了过去:到不到物业公司是你们说了算?本来我就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员工中的大股东,用得着你们来安排?老板一听我不是好气则和声说道,主要意思是现在物业的问题挺多挺麻烦,特别是现在的管理各方面反映都不少,让我还是得管物业公司,我说我干不干还是另一说,原定在三月底前我给你信是干还是不干,可你现在就给我安排了?不管是最后的道别还是怎么的,就是让我下地狱也还得先喊个号子吧?他说等他出差回来再和我细谈。我还是气不过就跑到集团他的办公室。他也说了实话,说房地产公司的项目都干完了也不想再干了,而员工除了到物业公司的外大都要下岗回家。我说你这不是卸磨杀驴吗?他又提出我的签字给他造成损失上千万元等事,我说你们怎这么不讲道理,那就是人家的钱你想懒掉就能懒掉了?他又提出当初福佳公司干佳地大厦消防的工程,是用房子顶账的事,活没干完房子的手续倒给办好了,我说那是人家不放心自己办的,再说了叫你你也得办呵,而活没干完是因为你后来又长期不干,你怨谁,怎么成了我的罪?他说不过我却说我在搅,最后当然是不欢而散,实在令我心寒。从此我也和老板一刀两断分道扬镳。
后来可能是老板良心发现或是觉得我挺冤的,我又是全集团公司唯一给他获取了巨额利润的人,所以后来他又找到我说,“你这个人就是有点犟,我也知道你为人还是挺正的是值得肯定的,只是后来有点变化”“本来我想给你个人弄个六七百万现金,可是我现在也没钱,因为在朝鲜就扔进去了2800多万美元,大都打了水漂,赔大了。实在是没有办法,如果按股份的话你还得跟我背债。”这也是他的心里话。我心里说,你就是再给我个两三千万元按当初定的都不算多的。我咽了口气说,赔账那是你自己造成的,赔不赔账你自己心里最清楚,我这块可是不赔账还给你赚了大钱的,这一点你心里也有数。他承认如果没有我们这块的贡献,他也没有今天,不然“真是要跳楼了”更拿不下中山大厦的控股权,也别想在中山大厦上再赚钱。所以他表示等有钱时一定要给我一些补偿。我这人一听老板这么说心就软了,说“如果你这么说,我就没话可说,那你看着办吧,你就是真没有钱我也不能怎么样。我在这么多年来,自始至终从来就没有主动提出过或要过什么股份,一直都是他在说,他答应的,开始也是按他的意思写的,与他入伙并确定的股份待遇等的协议在他手里放着,我从来也没追要,当初我也是抱着“老板定吧”的观点,让他看着办。我想老板若有了也不会亏我的,而后来的事实却不是这样了。我知道他的话很难兑现了,只是后来在物业公司股份中,房地产公司占的那部分和公司收回员工的那部分股份全部转到我的名下,但这不过才几十万元的小数,又是出力不得好也不赚钱的营生。何况房地产公司还欠着物业公司的款就有近百万元,当初他说的话早就没了影。他也承认只说是没有办法,却在打着哈哈应付着我。
而他们更大的阴谋,就是还想走以前走过的老路子,就是要把佳地大厦再倒几个个儿,再赚一大把。他们的“旁门左道”与我的正规打法有太大的差距,自然就得甩开我。开始时财务总监和老板都曾和我说过,如果有谁想要佳地大厦就说是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和缺少各项手续,最终是不要让外人给拿走。我开始不解,后来才弄明白,他们是想再从这座大厦中获取更大的利益。本来这座大厦他们抵给了银行,获取了1.76亿元的现钱,因是半成品却比当时卖商品房还合算,还躲开了税款。而他们又和有关方面做好手脚,让银行再往外拍卖“不良资产”时,想办法让其“没人要”而流拍,等再降价到6000万元以下时再给低价买回。大家都知道“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吧,可在这里却相反,银行往外推销这本来各项手续都齐全、质量也没有问题的“不良资产”却把这栋大厦说成即无各项手续,又存在着严重质量问题的大楼,好象快要倒了似的,还打印出材料由银行和拍卖行分发给参加拍卖会各方,把前来参加拍卖的北京、沈阳、深圳等地的商家们纷纷吓退。可是没有想到,在拍卖的时候还真有“不知死活”的来参拍,结果被大连本地的一家房地产商以几乎是起拍价格8300万元拍得,并先交上了4000多万元的首笔款项。可是谁曾想,却被法院宣布为无效,因施工单位起诉拖欠工程款并釆取了保全措施,在没有还清工程款之前不得再做任何处置。这又正合了老板的意,因为老板他们的目的落空而不死心,这样就还有机会夺回。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他们又进行第二次拍卖时,并把公告发在一份一般人很难能看到的、在外三县发行的小报上,希望最好没有第二家来“参拍”。而此时施工单位虽已向法院申请釆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就是说在甲方没有还清拖欠的工程款前不得做任何处置,法院还将此文件送达给拍卖行等单位,可他们竟敢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在没有退回第一次拍卖所得的款项同时,仍继续“拍卖”,第一次参加拍卖并拍得的房地产商竟然还不知道。这样没有人来给他们“搅局”了,最终还是以拍卖原底价又落到了和老板有合作关系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手里,并由“合作伙伴”出资付上这笔款项。
这里是不是挺乱?我觉得说着都挺乱,让人难以理解。但足以可见这当中的情节是多么的“惊心动魄”又使得他们这些人步步得手,有关方面竟无人干涉和追究。我还曾有过一丝为老板的担忧:老板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的话恐怕还要第二次入狱。我必竟和老板还有点情意,我还曾就此事当面给他提醒过。后来我知道,第一次参加拍卖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还是我的一小学同学,他开始并不知道这栋大厦是我一手策划并组织建起来的。我也是从他那儿得知了一些幕后事情。让我感到在现今中国这块土地上竟还有这等事。“嗨,你这是少见多怪,这算什么?”后来我同学知道我眼下的处境后,非要让我过去给他做总经理并一同应对这种事变,待遇肯定要好于以前,但被我谢绝。我听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说北京等不少地方的记者来釆访过此事。我也在东方财经等电视节目中看到过此报道,可是最后都不了了之,可见这个中的交易与能量!我也在庆幸,庆幸我已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可也感叹着,这是一个有“能量”人的天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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