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变味“逗你玩”,政府助开发商多赚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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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对于一直以来低迷沉闷的中国楼市,绝对可以算得上不平静的一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楼市的措施,新政一出,立即在业内引发轩然大波,网民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在这场沸沸扬扬的争论当中,对新政质疑的焦点总是围绕着因房价过高而衍生出的民生话题和百姓安居等,可在新政的内容中,惟有“地方政府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力度”这一条,得到了百姓的高度认可。
多年以来,国家都在强调地方政府要加快民生住宅的建设力度,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限价房的问题,综观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几乎能达到政府解困性住宅比例要求的均少得可怜,各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欠帐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在仅有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建设过程中,大连政府却同意了将已经明确并向全社会公示了的限价房改成商品房进行销售,一时间,社会各界一片哗然,于是,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变更对开发商和政府,究竟是谁的责任?
以下是转载一位论坛网友的帖子:
2006年大连市政府通过媒体报道了政府确定两块地为限价房用地。中山区春华山地块限价不超过5200元/mm。(按周边房价下浮20%)。由于这两年房价飞涨中山区的房价已经涨到10000/mm,老百姓翘首企盼限价房早日销售,并真心感谢市政府为民谋福利。可谁知道房子早就盖好了却迟迟不卖。今年2月份市房产局通过读者很少的大连日报发表了一小条消息,说春华山限价房取消了,按商品房销售,简直是厚颜无耻。政府与民争利出尔反尔。这样的政府真让人失望、真让人心寒。以下是大连日报消息和房屋产权局的答复。[来源:大连日报]
大连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挂牌取得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春山巷两侧61079.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限价商品房项目,经研究,居住总建筑面积116527平方米中的100289.26平方米限价商品房调整为商品住宅;其余16237.74平方米限价商品房建成后由政府收回作为廉租住房。应补缴土地出让金14464万元人民币。
如逾期和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公司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与我局联系。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两年前,大连这个区域的房价大致在7000元/平左右(现在10000元/平以上),而政府在这个项目从土地挂牌等各个环节(挂牌程序、配套要求、土地价格、税费标准、认购资格甚至限时交易等)都按解困条件要求进行操作的,限价5200元/平,此举甚至写进了当年政府报告中“为老百姓解决的若干件实事之一”,并通过本地所有媒体向全社会做出公开的承诺,是一件完全体现政府民心工程的大好事,于是,符合条件我报名认购了一套,但由于这次行政不严肃的变更,有很多像我一样的购房者不但未能如愿购得,同时也失去了当时价格买房的最后机会。
目前结合政府救市新政执行在即再回过头来品读这则消息,我的脑海里一片茫然且有着太多太多的“为什么”,为什么政府这样变更?因为政绩还是开发商的利益?为什么商业开发如火如荼,而仅有的已承诺的民生工程却能变卦?为什么开始要承诺要形象,后来连公信力都不顾了?为什么大连的房价要高于东北任何一个城市两倍都不止的情况下,却把安居工程中仅存的这缕“暖阳”也遮盖了?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有网友测算出如此变性再交易,会让开发商多赚5亿的原动力吧。
背离了国家要求,背离了民生愿望,背离了行政程序,背离了公信形象,以牺牲所有的初衷和承诺为代价,换来如此不严肃的行政,这其中一定会有隐情,当一个政府嘴上喊着民生的时候,会给百姓带来些许的期望和振奋;但行政公信的缺失,却会逐渐蚕食这个城市的活力,商界有奸猾,产品有假冒,当政府把承诺当说变就变的儿戏的时候,有谁告诉我这个世界还有真实和信赖吗?拥戴是靠自身的行为操守换来的,虽然地方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有一定的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一定要建立在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或许在保障性住宅方面的欠帐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已经通过了并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公开向全社会做出了庄重的承诺,却在日后朝相反的方向更改,我们不能不在“心中那杆称”上重新衡量一下这样“逗你玩”政府公信力的份量。
适应,有时候其实是一种漠视、无奈和怂恿,当所有的一切都学会了习惯,人也就变得麻木,与其质问现象,不如拷问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