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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费税系列】加强酒税征管,抓大并不放小

(2009-08-10 13:59:08)
标签:

小酒厂

税收征管

抓大

不放小

财经

分类: 工作研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组织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错误等政策问题;要加强白酒消费税日常管理,确保税款按时入库;要加大白酒消费税清欠力度,杜绝新欠发生;要加强纳税评估,有效监控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堵塞漏洞,增加收入。
    为保全税基,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通知》还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集中力量做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确保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通知》的最后一段话很少,很多人可能都没有在意:进一步加强对小酒厂的税收征管,对账证不全的小酒厂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这次白酒消费税新规的出台,目的不仅仅是要加强中高档白酒企业的税收征管,而是要全面加强整个白酒行业的税收征管。也就是说,不仅仅要堵塞大漏洞,还小封住小漏洞,实现整个行业税收的规范化管理。原因很简单,如果只是对大中型酒厂严加管理,一些小酒厂便可以在政策的缝隙中如鱼得水,大肆逃税。

      所以说,不论是大酒厂,还是小作坊,依法诚信纳税都将是必须遵守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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