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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者心(杏林漫话) |
文/赖清辉
为提升行业的社会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的崇高职业道德水准,很早以前“委屈奖”就在不少企事业单位运运而生了,以奖励那些因客户误解甚至无理取闹,无辜被挖苦、指责、谩骂,甚至被暴力袭击,而蒙受委屈仍坚持良好服务的员工,并在行业内通报表彰。这样的“委屈奖”值得赞许设得好,好就好在“委屈”有奖,而决不允许员工有一丁点的“不屈”精神,宁愿自己“受气”而不让客户“有气”,以维护单位的社会整体形象。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国的一些医院也陆陆续续开始设立了这个所谓的“委屈奖”,但是,作为医院设立这个奖项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
2012年6月15日,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向被打医护人员颁发“委屈奖”。在社会上特别是医疗卫生系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出现了此起彼伏的反对与抵制和不满的声音。据了解,要想获得此奖项,医生不仅要有崇高的医德,还要在面对暴力之时,对患者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能选择“逃跑”!因此,遭遇类似的事件,医护人员除了逃离现场,剩下的就只能是流汗流泪又流血,并以此背负沉重的心理精神负担。
的确,目前大多数被打的医生、护士并没能得到适当的赔偿或慰问,很多人甚至连慰问金也拿不到。我们不得不为沈阳第四医院对待职工有着特殊温情的一面而叫好,并且发放“委屈奖”也并非沈阳首创。不可否认,“委屈奖”的设立,对倡导一种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大有裨益。但是,医院作为是在为老百姓提供医疗服务的特殊机构,与其它服务行业有着鲜明的特殊性。医护人员在受到委屈之时,就不能以一个区区的“委屈奖”来了事了,这样的“委屈奖”用在被遭受了人格侮辱和人身安全威胁的医者身上,就有点不伦不类,有点滑稽,有点雷人了。
首先,委屈与奖是风马牛不相及两个概念。现实中能够得到“委屈奖”相关人员,大多数是从事的服务行业者,如果服务态度好,客户满意度高,从侧面说明了其在一定的岗位上是做出了贡献的,给予其一定的嘉奖也就无可厚非了,如:我们医生救死扶伤妙手回春就可获得奖励。可大家如果因为“委屈”而获奖就未免有点滑稽与荒诞了。如果大家确实在工作中付出了太多,甚至受了委屈,理应在物质上有些安慰的话,那么也只能叫做“委屈补偿”,不应该叫做“奖”。
例如,受害人因为受到了伤害而提起诉讼,在经过司法的程序后,可获得一些补偿,这是天经地义的。刑事犯罪的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通过官司获得物质或者金钱上的赔偿,那是叫赔偿损失,而不能叫做是什么“受害奖”。显然,“奖”是给予那些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一定贡献的人的,而赔偿是给予那些在一些事件中受到损失的人。两个在概念上的区别,要首先辨明,而医院的这种做法,显然混淆了这两者的关系。
总之,颁奖是颁给模范的,而模范是学习的。如果用那样的“委屈奖”来奖励受袭击的医护人员,那不是要求我们所有的医务人员都要在工作中“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这样的话,置我们的人格何在?我们的尊严又在哪?而且,受袭击者的尊严本来就已严重受损,医院再颁发此奖给他们,不是又在他们受伤的身心上再浇了一把盐了吗?医院要真正安抚受袭的医护人员,首先应该在精神上安慰他们,帮助他们消除心理上的阴影与负担或心中对未来的恐惧感和迷茫感。其次要确实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并尽最大的力量给他们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与支持,而不是轻易地与医闹握手言“和”,更不是自欺欺人颁个“委屈奖”来了事。
当然,医院设立“委屈奖”,无非也是有缓和医患矛盾的考量,这对当前紧张突出的医患矛盾当然是有好处的。但是,要求所有的医护人员在面对暴力时都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却是不可取的。医护人员和大家一样,都是作为中国公民,同样享有公民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同样享有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保护。医院一味的与患方委曲求“和”,若凌驾于法律之上,真正牺牲的则只是医护人员的基本权利,显然有失公允,会让医护人员心生抱怨甚至感到心灰意冷。这样的“委屈奖”也就会成为医患矛盾的自我麻醉剂,甚至成为缓解医患矛盾的毒药。
其次,面对医闹分子的暴力袭击和无理取闹,我们广大医护人员理应先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院方单方面要求我们医务人员要毫无底线的委屈与忍让,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纾解了医患关系,实则是在变相纵容医闹分子的不法行径,导致医患纠纷或医患矛盾变得在进一步恶化与升级,这对于解决医患纠纷不仅根本无济于事,还会为我们医务人员的工作与生命健康都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后果实在是不可想象。
所以,医院为被打的医护人员颁发“委屈奖”就显得非常荒谬与怪诞,在无形之中,此举不仅消费了医护人员的人格尊严,更忽视了医护人员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显示了院方在处理医闹事件上无能的,在需要其确实维护好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上是懦弱的。更可怕的是这种方法只会让医患矛盾在各种“误诊”或“误判”中渐行渐远,愈演愈烈,甚至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再如,“委屈奖”如果说是医患矛盾的血泪控诉,而此前卫生部要求二甲以上的医院必须设立的“警务室”则凸显了剑拔弩张的医患矛盾。这两种方式其实是两个极端:一个软弱,一个强势,但二者都没有触及到医患矛盾的真正要害,只是避重就轻的游走在矛盾边缘,既不修缮也不拆除任由矛盾自由快活,特别是警务室更饱受老百姓所诟病。但是,这二者对医闹的态度却是截然相反的:前者委屈迁就,后者近乎零容忍。显然,设立“委屈奖”和“警务室”的初衷是用心良苦,但都还不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最佳选择,唯有废除不良的医疗体制,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矛盾的危机。否则,院方不论是软硬兼施,还是威逼利诱,都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庸医之道。
要想彻底解决医患纠纷,消除医闹事件,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务必坚决剔除不良医疗体制,建立健全对医院的监督与问责机制,医务人员必须努力提升的专业素质,将医疗风险降低到最低度,还需要重启医患之间的信任之门,让医患关系真正走上良性互动的健康发展轨迹。同时,在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确实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唯有此,医院才无须出钱搞所谓的“委屈奖”,才能赢得患者的信赖,而这种奖项依笔者看来,不如改个名字以加班费或者特别津贴的形式发下去为好,或者干脆马上取消之,以免委屈了“委屈奖”这个称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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