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要靠良心和制度来支撑
(2012-08-15 17:04:42)
标签:
杂谈 |
新版的孝道标准一出,对于我们这么一个以孝作为传统美德的国家来讲,当然议论很多,网友褒贬不一。支持的认为,百善孝为先,新标准与时俱进,继承了传统还加入了现代社会的新元素,做子女的得学着做。反对的声音说,孝道还能有标准么?不同人尽孝的形式不同,没做到这个标准难道就是不孝?
虽然就标准的细节争论非常多,可对于为人子女应该尽孝的认可大家一致。
那咱们就来说说争论的一些标准细节。新标准里面说:1、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2、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共度,3、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4、亲自给父母做饭,等等一共24条。有人说你看这里面好多条,没时间没钱你怎么做得到呢?说得对!问题是你再好好琢磨一下,经常回家是什么意思?你人在国外,每年能回一次家我看就很经常。要是你和父母家住一个小区,每月去一次都不叫经常。那尽量又是什么意思?标准里面有没有说,节假日不和父母共度就得枪毙?法律条文有没有强制必须做到,没有吧?总共24条标准都没有,那较个什么真呢?没做到这个标准我看也不会有人指着你鼻子骂不孝顺,确实衡量孝道的尺码也决不仅仅是这24条。就像有朋友说的,尽孝的形式不同,未必都按着一个模子来。那这个新版的标准带给了我们什么?他的意义,我看恰恰是一种善意的提醒。这种提醒不是没必要,别以为都传统美德了,我们身边丧良心的人不是没有,八九十岁的老人,儿孙满堂却露宿街头无人赡养的事我们也报道过。我甚至在想,被击毙的周克华如果知道,自己的母亲听说自己死讯时发呆手抖的心情,会不会后悔?仍然在逃的增开贵如果想到自己父母家人每天的惊恐担心,又会是个什么心情?所谓孝顺,顺是孝的基础,顺从、不违背老人的心意,这是孝。不让家人为自己担惊受怕,让老人心境平和舒适的安度晚年,这是孝。
古人云:“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里面推崇的其实就是一种感恩和博爱的思想,孝道推崇的更是一种感恩的情怀。其实只要不事关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我看没必要过多的质疑批评,对一个没任何强制性的24孝,作为一种提醒和劝导,我认为很值得肯定,有则加冕,无则补之,尽力去做也不需要生搬硬套。重要在于心里面惦记着那份感恩,24条54条那都只是形式。再说了,即使按照所谓的标准都做全了,算不算是孝也不好讲。有资格判断孝或不孝的首先是自己,这是良心活。其次是父母,如果不在意父母的评价反而在意外人的说法,这不功利了么?孝可不是做给别人看的。
这是我想表达的第一点。其次,现代社会飞速发展,每人都有面对着不同的生活压力,给自家老人尽孝、养老,表面上看是私事,往深了看更是以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很多时候想尽孝也显得很奢侈,多少异地打拼的创业者、务工人员每逢佳节倍思亲,老人孩子长年见不到一面,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让他们永远心怀愧疚。这里面牵涉到养老体制、户籍制度、公共服务、休假制度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新二十四孝的尽孝标准,我看,不仅仅是对每个为人子女的善意提醒,更是对一系列的制度改进提出的要求,因为每个为人子女的孝道也需要社会制度的扶持和鼓励!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