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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放学路上遇袭受伤,被警察当女尸处理

(2012-03-20 16: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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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天金陵晚报的标题:女生放学路上遇袭受伤,被警察当女尸处理

大致内容讲的是,311日,安徽涡阳县女高中生小黎,放学回家路上,遭遇歹徒,被殴打遗弃到路边沟中,当地高公镇警方接警赶到后,直接把她当成了女尸处理,准备让民政办火葬,而民政办负责人赶到现场后,没作任何处理,联系司机用灵车拉走,又给扔到了邻近的阜阳市太和县境内。直到过路民众再度报警,她才被救。

看到这个消息我的第一反应,这不是失职渎职,不是玩忽职守,这叫“灭绝人性”!一个姑娘无端遭到歹徒袭击、遗弃,高公镇派出所接警后,不调查,不查看,不联系医疗机构,直接主观判断小黎是冻死的流浪女。急吼吼叫民政部门“收尸”,一脚把球直接踢开。可是伟大的高公镇民政部门赶到后,尽管有群众在议论“好像没有死,好像还有气”,民政办来的人不闻不问,急匆匆抬走,装进灵车就给扔到了邻近的太和县境内。一直到第二天群众报警,太和县警方赶到,小黎才得到抢救,可是两个昼夜接近零度的气温,重伤在身,衣不遮体,小黎生死不知。

高公镇派出所和民政办这么轻车熟路草菅人命的作风,看来未必就是第一次。万幸太和县警方不是高公镇警察一样的作为,否则一个受伤严重濒临死亡的受害人能有几条命经得起折腾?对待猫和狗我们尚且能都有同情心,可对一个活生生的人居然就能那么残忍,就能当成垃圾随意丢弃!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对流浪人员救助更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可是像高公镇这样的警察和民政办简直丧尽天良!这不能用工作上马虎疏忽解释,这是长期的思想心态甚至道德品质的问题。只要不在自己辖区内不给自己添麻烦,人命算个屁!群众的利益尊严算个屁!万幸的是今天报上的消息说,经过全力抢救,小黎目前脱离了生命危险,现在涉案人员也已经被刑事拘留面临制裁,完全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希望当地公安部门能够真正负起责来,全力破案抓到殴打遗弃小利的歹徒,也给姑娘一个交代。

这个事让人最感到震惊和匪夷所思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受害人差点被职能部门二次迫害致死,但另一个方面,即使就算是一个流浪女或者就是一个已经死亡的流浪女就能够被随意丢弃么?其实类似事件媒体曾有多次报道,因为对职能部门来讲,一旦在自己辖区内发现了流浪人员,或者发现死亡的流浪人员,影响工作成绩,所以,直接赶走拖走敷衍了事最省心省力,这里面对弱势人群的歧视和冷漠,恐怕并不仅仅是高公镇派出所和民政办独有的。现实生活中,流浪人员被歧视、被侮辱、被性侵犯的事其实也不少见。比如去年深圳为了迎接某个体育盛会,不也曾经驱赶过流浪汉和精神病人么?

我们一直高呼尊重生命和尊严,我想这不应该只是当诸如汶川地震,723动车事故这些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更不应该只是在被媒体强力关注的时候,而是每一天的生活里,当每一个人遇到困难,遭到厄运,迫切需要救助的时候,能不被当成一根草,不被当成一个麻烦,不分贫贱都能得到认真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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