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丰县上百户居民自来水断供13年
(2011-01-26 12: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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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徐州市丰县城关镇南关村刘庄上百户居民家中自来水断供长达13年之久,800多口人,十几年,就这么过来了。什么原因,记者调查了解:十几年前,由于车辆碾压,供水管道破裂,丰县自来水公司要村民赔偿损失,而居民认为,管子是社会车辆压断的,损失不能由刘庄居民埋单。
除非是一群白痴,这个距离不可能对老百姓13年的断水状况一无所知,老百姓也不可能在13年的时间里没有到丰县县政府反映情况,人民的公仆们怎么能忍心看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百姓就这么活着?这哪里还是“人民的公仆”?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自来水公司的损失,地方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群众解决困难,人民群众供养着你们,决不能一推了事不问群众死活,这是属于严重不作为!
如果你观察会发现,官员不作为有几种情况:
一个,不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初级;再一个,对群众反映来的问题不调查研究,也不处理,这是较严重的不作为;
更恶劣的就是一些官员对群众反映的有事实有证据,已经证明了问题严重的事,装作看不见,这是最严重的不作为。很多重大民生问题就是在这样的官员执政下,长期得不到关注和重视,他让一个地方的百姓失去对政府对党的信心,造成当地民心不稳、风气不正。这种麻木冷血的行政不作为是最大的危害!甚至有时要比官员乱作为影响更坏!对群众长期无水的重大民生问题,丰县县政府13年一巷之隔漠不关心,就属于这最恶劣的一种!完全想象得到,如果不是我们记者介入,这种状况毫无疑问要持续下去!这样的地方政府到底是在为谁服务呢?!从这一件事情,你就能了解到徐州丰县当地的政治生态和百姓的生活全貌!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连封建社会都明白的道理,到了今天,怎么会拎不清?问题的关键是在与要让丰县当地老百姓能够有权利判定丰县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人是否为民做了主、是否造福了一方。如果由当地百姓来取舍,而不是由他的上司决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虽然现在自来水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我不知道徐州市政府会不会对丰县的其他全部情况有更深一步的调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