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一名男青年在南京迈皋桥老街一水果店里摸走了钱盒里的100多元钱,被看摊的年过六旬的刘老太发现,她提起一把甘蔗刀一路高喊抓小偷,追出100米后,将男青年郑某截住,要回了被偷的钱。然而事情没有结束,气愤的刘老太竟然用剁甘蔗的刀对郑某头上连砍三刀。经法医鉴定,被砍的郑某伤情已经构成轻伤。
昨天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了,刘某在郑某已经归还其被盗钱财,且并未采取暴力方式反抗的情况下,使用甘蔗刀将郑某砍伤,分别造成郑某左额顶部一长度为8厘米和枕部一长度为6厘米的两处伤口。根据法医鉴定,郑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你可千万别再以为小偷没文化了,他们长年累月坚持深入基层,天天跟群众打成一片,同挤一辆车,同逛一家店,风向稍有点变化,春江水暖他先知。越来越多的小偷开始学习知识与时俱进,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想到了赵本山小品的台词"这个世界疯狂了,猫给老鼠当伴娘了"。
这位姓郑的小偷说了,"我没有抢钱,我就是偷钱。"很坦白。同时郑小偷还分析认为,"抢劫是刑事犯罪,我偷的钱不多,顶多也是治安处罚。""一码归一码,我偷钱,对方可以追究我责任,她砍伤我,我也要追究她的责任,若是构成轻伤,我也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
您看,新时代的小偷们不但有勇也更加有谋了,小偷这么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虽然用不着把脑袋提在手里,但没一点铤而走险的勇气也是不行的。所以以前在很多媒体的报道里,我们也知道了一些关于小偷被当街打死打伤的新闻。但是法治社会么什么都要依法,所以小偷不可怕,就怕小偷有文化,小偷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对于小偷,大家都是恨之入骨,有时候他们的偷盗行为还不仅是偷窃别人财物那么简单,什么人的财物都敢偷,哪怕是人家的救命钱也不会放过,医院里就常见到一些艰难筹集来的救命钱被盗,不知道这些小偷还有没有人的良心,会不会想到偷来的这些钱对于那些病人也不容易?偷走了别人的钱物有可能就是偷走了别人的性命?
对于这样的人,我一直以为他们的外形他们的皮囊虽然跟人相似,但是已经没人格了,绝对是属于另一种生物,是来过人瘾的。
现实生活中没有遭遇过小偷的可能少之又少,所以有时候即使看到类似小偷被伤的新闻,很多人会感觉解恨。但是虽然解了恨,这毕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甚至打人者自己也涉嫌违法,就算暂时对小偷有了震慑,谁又能保证他们不会卷土从来?谁能保证他们不会疯狂报复?总不能大家永远斗成一团糟吧。
各何况我们平时对个阿猫阿狗还有个同情有个关心,对一个和我们比较类似的物种,也还是需要有些理性的,说到底他们所犯的事儿还不至于是死罪,对待他们还是依靠公共的权力来制约较为合理,如果凭一时义愤以暴制暴,我们自己容易受到伤害,也对于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不利。
诸如大学生抓住小偷暴揍致死;让小偷在大庭广众之下脖子上挂着偷盗物品示众等等,这些一直都是有争议的,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提倡理智对待。小偷是侵犯了他人的利益,但是不是所有侵犯别人利益的行为,都需要用暴力解决?都能够解决得了么?当然不会!我们最终还是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来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
所以以暴制暴不值得提倡,重要的是我们得学会保护好自己,无论是见义勇为的时候,还是在别人侵犯自己利益的之前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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