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2010-01-28 19: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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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我详细阅读了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今天的三份工作报告,我注意到三份报告里都谈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在2010年的诸多任务中谈到一点,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突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推动江苏法制建设,督促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里也强调了要着力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全省各级法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以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取信于民,在2010年全省法院主要工作中,谈到要进一步提到强化监督意识,及时主动的向人大和政协汇报或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把各项工作更好的置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之下。
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2010年工作,同样谈到要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发现和解决影响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问题。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从这三份报告里我们能够看到省两院和常委会对于司法的公信力的高度重视。
我们都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社会,每天接触到陌生人给我们提供的各种服务。早上起来吃着陌生人生产早餐,看着陌生人送来的报纸,出门坐上陌生人开的公交车载着我们到不同的目的地,每天我们面对不同的陌生,即使我们和陌生有了冲突,我们丝毫不恐慌不畏惧,因为在这所有的背后有着法律、有着严密的司法体系在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而司法工作的正义正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道有力防线。
回头看看09年,其实出现了好多起由普通事件最终演化为全国关注事件的例子。比如杭州胡斌的飙车撞人事故,网上把更多的关注度放在“富二代”、豪华车、没人性的一面,而对于过失犯罪的性质几乎完全忽略,网上到处是杀之而后快的声音,对按正常程序在处理事故的杭州交警也是非议声不断。再比如湖北巴东县邓玉娇在娱乐城用刀刺死镇政府招商办主任邓贵大,这件事的反响更强烈,网民在没有到过现场、侦查结论没有出来之前,断定被杀者是贪官、淫棍,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是当代烈女,甚至公安机关要为邓作一个有没有忧郁症鉴定,这本来是有利于邓玉娇的,也被网民痛骂 “无耻”。再有咱们南京的张明宝酒驾案件,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网民的争议也是相当大,把有钱人和没钱人也扯了进来,等等类似的事情不一一列举,这体现了社会上的一种仇富、仇官的心态,同时体现出了一些人对目前公检法部门能不能依法公正办案的不信任。而这种情绪无论对于我们建立和谐社会,稳定政治、经济秩序,都是非常不利的。
客观的讲,我们司法体系是比较完善和高效的。但是要让老百姓从内心感觉到、并认可它的公正、权威、可信,这才至关重要。司法的公信力可以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接受法院的裁判,让每一位到法院的人产生敬仰,让当事人抛弃怀疑和指责。只要老百姓相信,法律所表达的公正、公平、正义能够在司法机关的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司法就能获得足够的权威和尊严。
我们现在正大踏步的进入法制社会,要确立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服,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不过司法公信力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部门就能够完成的,这个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共同的努力。要提高社会民众尊重法制,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意识;要完善各项法律制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要增强法官司法能力,提省司法人员的素质。因为司法工作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必须具备的更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所以对于司法腐败更要严惩不贷。只有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的透明度,让社会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全社会各施其能、各尽其职,筑好每一道防线,作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才会更巩固、更安全。
在省两会今天的三份工作报告里,我们看到了两个字“监督”,两院都在2010年的工作中谈到了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产生公信,公信来自监督。当然监督不只是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的事,也是你,也是我的事,让我们积极参与到司法监督中来,共同构建公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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