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质检总局对于鲍俊凯问题的回应
(2009-04-10 15: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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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鲍俊凯任安徽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是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但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赴任,于2008年12月到任。
该负责人并表示,对鲍俊凯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这个回应,是意料之中,因为我昨天在节目里已经说清楚了这个任用的时间问题,任用在处分之前,处分在任用之后,打了个时间差。从相关干部任用的条例和规定上来看,没有任何问题,而质检总局的这个回应只不过再一次告诉了大家,官员在出任之前是没有带病的,上级部门作出的决定是符合规定的,既然是符合规定就是没有错的,既然没有错就是对的,既然是对的,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你是挑不出毛病的。
的确是这样,履行了制度程序。但是为什么大家还会质疑?
那是因为处分没有升迁来得快!我们至少要怀疑,会不会有人钻了制度程序的空子!
因为作出处分的决定,需要责任的认定,需要调查核实了解,需要时间。回头再看看三鹿事件里的一些时间,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辞职的时间是去年9月22日,这个时候,三鹿事件已经铺天盖地了,而就在这段时间里,对于和此事有关联、有责任的官员,在没有调查核实清楚相关责任之前,居然就可以调任、升迁了么?鲍俊凯和刘大群的职务调整、升迁,一定要经过考核的。但问题是,他们监管之下出现那么大的三鹿事件,这个“工作实绩”居然就通过了考核?如果还仅仅一口咬定程序和规定都没有问题,这还正常么?至少从这能看得出,程序和规定已经变成用来掩饰真相的工具。
我们常常讲严于吏治,治国先治吏,因为对官员处理不严,处理不公,不仅影响到国家的事业,影响政府的形象,更会影响到社会大众,因为官员不仅是公众人物,手里握着公共的权利,更有一种“榜样”的力量,这种升级版的“带病升迁”,将会给公众造成什么样的映像?别说对其他干部起不到教训的作用,说不定私下里还会成为一种骄傲的资本,至于社会影响力,其他干部完全可以把他们当成“榜样”,“记过”有什么可怕的?不还是高官得做,骏马任骑?
无论是先得病后复出,还是隐瞒了病情快速提拔,如果在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的选拔任用上面,也可以有着那么多的变化、那么多的技巧,那将会是对老百姓严重的侮辱和愚弄,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严重不负责任;如果政纪处分对官员前途构不成任何影响,甚至还可以独辟蹊径,那我们的党纪政纪处分,纪律和制度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
现在,国家质检总局就鲍俊凯异地任职、升迁的问题正式作出了回应,但是并没有回应完大家的质疑。一、假如是一个杀人犯在杀人之前被任命,那么他杀人之后是不是仍然可以接着赴任?二、失职明显的官员仍然可以通过考核并得到提拔,什么原因?
质检总局会就这两个问题,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继续回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