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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如果不搬家,就杀他全家

(2008-11-17 22: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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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前两天我在中午的节目里说了南京一位房主叶斌花了五千元布了个铁钉阵。一万八千枚铁钉,钉尖朝上,相互钉死,布满整个房顶,为的是防止开发商突然强拆。昨天又看到一个新闻,中新网报道,乌鲁木齐市株洲路新鑫花园小区的住户们在这一周整个人心惶惶,老人们整日待在家里,上班族专门找来清闲的亲戚朋友,日夜坚守在房子里,有陌生人按门铃,所有住户一律不给开门。

为了什么?该小区物业办人员说,十天前,小区里突然出现十几张通知,落款未写单位,但内容很恐怖:如果三、四号楼的住户不搬家,就杀他全家。

虽然此张杀人通知未有落款单位,但据小区住户反映,新鑫花园小区是由当地的两家公司联合开发的,但后来两家公司出现了纠纷,小区目前的遭遇可能与他们之间的纠葛有关。

其实,房地产商使用暴力拆迁早就不稀罕了,但是乌鲁木齐市这件事的最刺激的地方在于房产商居然有胆量在小区住户门上直接贴出杀人的警告。了不起!境界已经升华了!跟以前拆迁的手法相比,象什么夜半被拆迁住户户主被暴打,放毒蛇夜袭民宅逼迁,这一招明显的上了一个境界,咱们只知道愤恨那些开发商的强势并且不讲道理,这回也看出来了,这些人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们也是讨厌的很呢,如果不搬走必欲杀之才可解恨,跟我斗,逆我者亡!

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你还能跟他讲什么理呢?拆迁户和开发商的恩怨似乎永远纠缠不断,双方之间动口、动手甚至残杀都不再稀奇了。最后的结果总是对拆迁户不利,要么是房子被强行拆除,要么是屋前屋后被人放满毒蛇,甚至儿子惨遭毒手。总之,即使一时半回拆不了,你也别想安稳地住下去。您想想那万恶的旧社会里,地主看上农民手里边的地,就这样。更重要的事,你得相信专业的力量,人家是专业拆迁的,天天研究的就是怎么样让类似的钉子户就范,多少大风大浪都见过了,你这业余的住户,能和人家专业对抗么?

  去年重庆"钉子户"事件,那个史上最牛钉子户,好多人都记得,当时事一出,好多人特高兴,什么国人物权意识提高啦,什么公共舆论对开发商的震慑,强拆行为将得到收敛啦,拆迁户所受的不公待遇将由此改观啦等等等等,结果呢?这杀人的告示就明目张胆贴出来了!我一点都不相信这个告示只是为了恐吓,我一点都不怀疑杀人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因为类似的事情不需要举例了!是,这时候媒体出来了,抨击,鞭挞,口诛笔伐,有用么?开发商在乎舆论么?依然我行我素。林嘉祥的那句话还记得么?你们这些人算个!在权势面前老百姓就这地位。

弄不明白了,底气在哪里呢?法制社会里谁给得那么大的胆子?看看为什么落马的贪官中多数与房地商有关也许就能明白一二了,有权力给撑着呢吧,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就算真的杀几个人也不足为怪!也能摆得平!“有钱能使鬼推磨”啊,在有钱人的眼中,道德与法律都可以用钱来买。你指望谁来帮你?

昨天还一个新闻,中央台元主持人,现丽江市副市长王志在北京手机丢了,好家伙公安如临大敌,几个小时就把案子破了,那叫一个雷厉风行!我想如果是一般小老百姓丢了个手机又如何呢?丢过手机的朋友不在少数,结果都清楚。明摆着的,报道里面的这个乌鲁木齐市株洲路新鑫花园小区如果有那么一位“人物”也住在里面,十有八九不会出现杀人告示,但是我觉得“人物们”也未必会和您成邻居。

房屋的拆迁,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关系,在法律面前,所有人的权利都应该是完全平等的。归根到底,法律和权利谁比谁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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