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很爽吗?
文/热血冷眼(好得很0303)
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很爽吗?这个问题其实很笨。
我们一般人都知道,如果是被人打自己的嘴巴那是非常屈辱的事,是严重侮辱人格的,绝大部分人为此会发怒的,人争一口气嘛。如果自己打自己的嘴巴,那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被逼无奈,为了求生存而打;另外就是这个人很无耻,没有什么耻辱感,打自己的嘴巴是常事,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而且还有快感。
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后,也有不同的对待方法,一种是长记性了,长知识了,知耻而后勇,这种打自己嘴巴的人是还有药救的;而另外一种人是今天他自己打了,偏偏就很快忘记了,说不定明天他又可以再在别人面前表演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本来大人应该在言行上给孩子做一点榜样,应该说话算话,答应了带孩子去购买礼物或者外出游玩一下的就应该去履行承诺。可是我们有的大人却偏偏不是那样,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这对孩子的成长是绝对有害无益的。
摆在我办公桌上有一张5月28日的报纸,第一版的大幅标题非常显眼,就是“国家发改委:成品油近期不涨价”,因为端午节3天放假,报纸迟到,昨天还没来得及看。可是我今天打开电脑,马上进入我眼帘的是各大网站首页新闻“国家发改委:6月1日柴汽油价格每吨提高400元”,又是那么的刺眼。才区区三天,就改变了原来的“辟谣”。这应该算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的吧?
我还清楚的记得2007年5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的官员还在三大证券报上称,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传闻是谣言,6天后的5月30日凌晨,财政部就作出决定将股票交易印花税从当时的1‰提高到3‰,股民被这只“半夜鸡”啄得是体无完肤,“半夜鸡叫”的信息披露方式也为千夫所指,这种“辟谣”也被大家讥讽。这也应该算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的吧?
而像最近某女杀了强迫她提供特殊服务者的事件,当地公安的新闻发布也是想改就改,可以把特殊服务改为洗浴服务、把推倒改为推坐,把修脚刀改为水果刀等,也是随心所欲。如何确实是怎么样你可以去发布,去“辟谣”,不知道的完全可以用“无可奉告”这个外交辞令,有也没有必要去欺骗“小孩”改变说法啊。这种说法随便改变的,还应该算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的吧?
这种自己打自己嘴巴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会产生什么后果勿需我多嘴。我们的有关部门怎么就不会长记性,就不会慎重一点,学乖一点呢?难道自己打自己嘴巴真的很爽吗?
关于这次油价上涨,我以前也在几篇博文帖子早就说过自己的疑虑。如果有真实的理由,确实是成本高了,适当调一点,我们中国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这里,我就引用一个大网站给出的数据,大家一看就明白现在的油价该不该上涨。
日期 国际原油价(美元/桶) 国内汽油价(美元/桶) 国内汽油价(元/吨)
2005-03-23 53.81 70.24 4250
2006-03-26 64.26 84.41
4900
2007-01-24 55.40 100.26
5700
2008-06-20 135.36 128.76
6480
2008-10-07 89.40 111.62
5580
2008-12-17 40.26 110.634
5540
200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