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2008-06-25 13: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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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论文 |
美国海洋生物学家、生态学创始人雷切尔·卡逊女士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曾经描绘到由于工业发展带来很多地方春天不见鸟鸣的场景,记忆尤深,也由此引发了我一直以来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如何求得共存共进的思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一对相互对立的矛盾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伴随污染物的产生,而环境保护的天职是防治污染物。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也是一对相互统一的矛盾体。经济发展得好,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就会更坚实;环境保护好了,也有利于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正如美国南佛罗里达州自然资源保护局资深环境科学家伍业纲所言,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而是源和流、鸡和蛋的关系,二者可以、应该而且终将不相悖行。我以为,那种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模式与路径,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只有辩证认识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才有可能合理地、有效地运用存在于二者之间的科学规律,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我们清醒地看到,在人类社会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的今天,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的潮流和共识。面对能源紧缺、生态恶化给众多国家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带来的负效应,不少发达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到了战略高度。德国分别于1991年和1996年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日本先后已经颁布了7部法律,旨在实施资源再利用,为建立资源循环型社会奠定基础。丹麦的卡伦堡生态工业区着重构建可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把生产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原材料,实现了工业共生和循环发展的代谢生态链。
就长沙而言,近年来,我们围绕建设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一方面,始终突出发展第一要务,推进经济高速高效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深入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速推进“三化”进程中,更加注重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确保以较小的能源和环境代价支撑较快的发展速度。2005年全市实现GDP1519亿元,同比增长14.9%,城市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9位。在欣慰于长沙经济社会高速高效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体会到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依然存在,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源缺乏型城市,长沙的能源、资源消耗基本上靠外调输入。去年电力、成品油、液化气等能源品种市外净调入量占全市消费总量的88%,季节性能源供应紧张局面时有发生。为此,我们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财政投入、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城区“退二进三”战略、推行清洁生产、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加大新技术研发力度、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加强用能监测和综合整治、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市和森林城市活动等一系列措施,逐步使长沙步入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良性轨道。200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00年下降25%;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0年降低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3吨标准煤。五年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 1637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7平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67.1%,五年提高20.1个百分点;8个区县(市)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生态市建设第一阶段目标基本实现。目前,我们正在致力于创建全国节能型试点城市。
长沙的发展和实践让我深切体会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的必须选择,也是实现长沙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主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看到一组数据,给了我很深的震撼:如果全国用10W的节能灯取代亮度相近的60W的白炽灯,每年可节省一个三峡大坝全部发电机组全年的发电量。我国在创造了世界GDP4.4%的同时,消耗的原油、原煤、电力、钢材、铝和水泥却分别占世界总消耗量的7.4%、31%、10%、27%、25%和40%。审视长沙未来的发展,“十一五”时期我们不仅要承载初次能源日益匮乏带来的外部挤压,还要面对由于历史遗存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模式带来的水质污染、水土流失、酸雨时发等环境约束与挑战。为此,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致力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
一是强化政府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政府调控是弥补市场机制失灵的重要保证。发展循环经济投入大、见效慢、回报低,必须强化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引导作用。我们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把节能降耗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坚持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载体,争当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表率。严格招商引资准入门槛,对高能耗、高污染等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引进。切实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形成“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群众主动参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是大力推广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是一个由传统的“资源—产品”的线性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闭环过程。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培育生态企业。严格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鼓励、支持、督促企业改进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减少废弃物的产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污染防治逐步由末端治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为主转变。培育循环经济链,发展生态园区。把工业园区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通过不同企业或工艺流程间的横向耦合及资源共享、废物再利用,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废物排放最小化、循环利用多次化。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建设生态城市。以循环经济理念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旅游、体育、文化、会展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
三是突出循环经济的技术攻关和信息交流。技术创新是建设循环经济的重要因素。循环经济中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重点组织开发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节能技术等先进技术,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通过科学教育、科学知识普及,形成政府、产业、学术、教育、金融、民间组织及个人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局面。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资源消耗情况、污染和生态破坏态势,以及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坚持倡导节约理念,建设节约型城市。严格落实《节能法》,加强节能监察,建立节能降耗奖惩机制,促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大力推广空心砖、节能灯等节能新型材料,全面提升节能水平。加强用水设施的机械控制和维护,防止跑冒漏滴。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产出率,科学建设城市,反对贪大求洋。建立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促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
五是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支撑和政策引导体系。认真落实《长沙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大型企业和园区为重点,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试点。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手段,完善水、能源、土地资源的价格调控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制。实行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税前还贷等形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以定向采购、优先采购等形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该文为在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节约型长沙高峰论坛上的演讲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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