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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长沙城市规划力(4-1)

(2008-06-25 08:38:35)
标签:

杂谈

分类: 论文

 

城市规划力是指政府规划城市持续发展的综合竞争力。近年来,长沙城市规划力迅速提升。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的研究,长沙市2003年城市规划竞争力排名第7位,2004年上升到第3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产生很大的影响。

一、解读长沙城市规划力飞跃提升的内在动因:强烈的创新精神、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和制度化管理带来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使城市规划从相对滞后迅速转向适度超前,是长沙城市规划崛起的根本所在

2004年,长沙发展竞争力从2003年的31位上升到28位,处于相对靠前的位置。在城市发展竞争力的众多指标中,我市的“规划能力指数”是排名最靠前也是唯一一项连续两年进入前十名的项目,成为长沙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新一轮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长沙城市规划力之所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升,主要是因为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率先实行政府统一管理,表现出强烈的创新精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管理权是城市政府掌握的为数不多而又行之有效地进行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实施城市规划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来实现城市空间的整体、有序发展。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中,城市规划权力体系的建构与分解是制约城市规划有效性最主要的症结。为此,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由市规划局分别在高新区、经开区和城市内五区设立规划分局,各分局人、财、物由市局统管,实行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高新区和经开区分局在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的体系下承担园区内规划建设的审批;其他五区仅负责城市建设区以外的农民建房的审批,主要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和审批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样,很好地解决了城市规划管理“统”与“放”的矛盾,在全国率先迈出了由规划管理分权体制向集中整合规划管理体制的示范性一步。实现了城市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确保了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为全市城市规划力的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全面推行规范化执法,展示了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城市规划执法涉及面广,与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其行政执法能力的高低是城市规划工作成败和城市规划力提升的核心所在。目前,全国省会、中心城市的规划管理的社会满意率一般均在30%以下,处于相对不受欢迎的尴尬位置。为跳出城市规划工作的“周期率”,从1997年开始,长沙城市规划以服务城市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服务人民生产生活为目的,以提高办事效率为核心,将执法规范化贯穿于城市规划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规范城市规划的执法行为。该局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实行了规划执法与处罚相分离。在具体执法中,执法人员从调查到取证,从告知到处罚再到执法监督,都严格按照要求和规范的程序进行,有效地杜绝了规划执法上的违法行为。同时,善于通过一个案例的处理,由此及彼,总结归纳出同一类案件的处理办法。2000年以来,先后在实践中形成规范执法的规范性文件3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城市规划执法的规范化。二是创新城市规划的执法模式。2000年,市规划部门充分利用被国务院列为规划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的契机,积极探索城市规划执法的新模式。该局根据不同的执法对象,对经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行业执法,由规划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批后管理和执法工作。对未经规划审批的项目,则由城管牵头,规划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共同配合,进行综合执法,集中力量,保证城市规划执法的权威性,走出一条行业执法与统一执法相结合的路子,规划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深度不断加强城市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三是提高城市规划的执法效率。城市规划执法效率的关键在审批的效率。该局紧紧围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落实了三项举措:在精简程序上,推行了规划并联审批制度,取消立项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及各职能部门审批作为报建审批的前置条件,向建设单位公开承诺办理时限,重要项目随到随报,审批工作时间一般比2001年缩短一个星期以上。在压缩环节上,专设规划信息服务接待点,实行“局长代表制”,所有项目建设必需的规划基础资料集中在“窗口”统一办理,方便建设单位和群众办理报建手续。同时。从2002年元月1日开始,专门为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开辟了规划报建“绿色通道”,实行专人接待、专人办理、专人督办,限时完成。五年来,城市规划部门共接受报建16181项次,20042005年连续两年办卷正点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多年的努力,长沙的城市规划执法能力连续位居全国先进行列,成为了一面长久不倒的旗帜。

(三)依靠科技夯实工作基础,增强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规划滞后的根本症结往往在于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滞后。长沙城市规划在认真借鉴外地各城市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夯实城市规划基础工作。首先是加强城市基础勘测和测绘工作。按照“城市规划,测绘先行”的思路,完成航摄面积2300平方公里,控制平面达到3000平方公里,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充分的基础资料保障。同时,统一实行由城市规划管理的直角坐标系,对所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项目,实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为了城市规划实现由审批为重点向审批与批后管理并重转变的重要标志。其次是强化规划信息化建设。1998年开始到2002年,用4年多的时间开展长沙市第二次城市管网普测,规划数据资料信息从原来的120平方公里扩展到210平方公里。2001年成立城市规划信息中心,自主开发长沙市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地理综合信息系统,到20025月,规划局域网全部实现了电子地形图的使用。通过电子平台,随时可以浏览、调用城区地形图、总体规划控制路网、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和部分详细规划,及时修改城市规划地形图。一网之中,整个城市规划的所有信息数据尽收眼底,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也因此而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我市也因此被列为全国数字化城市建设示范市。再次是在全国率先制定和实施了城市规划编制标准。针对全国城市规划编制标准缺失的现状,该局从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出发,先后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标准、分区规划编制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成为全国城市规划标准化建设的滥觞之地,率先探索了城市规划标准化建设的路子。该成果研制成功后,迅速通过省建设厅的鉴定,目前正在全省广泛进行推广。规划基础工作的不断夯实,促使全市城市规划工作水平迅速随之“水涨船高”,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区面积2873平方公里,规划覆盖率达到100%,不仅涵盖整个城区,城市周边的望城县、长沙县部分乡镇也纳入规划范围之内;控规覆盖面积扩充两倍以上,达到396平方公里,主城区控规覆盖率达100%,目前正向长沙县、望城县铺开;制定分区规划17个,专项规划34个。城市规划从宏观到微观,相互衔接,环环相扣,规划滞后的格局得到根本性扭转;成为了引领长沙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助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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