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2008-06-24 15: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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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论文 |
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既立足当前采取见效快的具体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构建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充分挖掘内部增收潜力
要在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对城区农业和县(市)农业进行分类指导。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确立各自的农业支柱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布局。四县(市)农业要以稳定粮食生产为基础,发展优势、高效、高产农业。依托现有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提升长沙农业已形成的优质茶、优质稻、蔬菜、中药材等四大优势产业。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延长农业生产链,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途径。加强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以长沙、浏阳为重点的花卉苗木基地;以长沙、宁乡为重点的有机茶基地;以市内五区、浏阳、长沙为重点的无公害蔬菜基地;以浏阳、望城、开福为重点的草食动物基地;以浏阳、宁乡为重点的优势烤烟基地;以浏阳、宁乡为重点的中药材基地;以望城为重点的特种水产基地;以宁乡为重点的生态米基地。进一步落实好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培育和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构建自己的农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增强对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预警预报,紧急控制和扑灭能力。
拓宽农村就业转移渠道 壮大转移就业载体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长沙中心城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区的吸附力和辐射力,反哺和带动农村基地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县城等中心城镇的扩容提质,增强城镇载体功能。有步骤地选择一批重点镇,给予政策上的重点扶持和引导发展,集中资金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改善小城镇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农民进城镇的步伐。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允许农民自主进城定居,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
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农村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均可进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加强对开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服务的引导,在市场准入、融资条件、政策支持等方面要创造平等竞争环境。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一是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明确劳动部门负责对劳动力培训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配合。财政要加大对农民培训的投入力度,全市确立一批农民就业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开展对农民外出务工的培训。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变农民盲目流动为有序流动。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市、县侧重搜集劳务需求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乡镇侧重提供劳动力供给信息,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登记发布系统和宏观决策系统,准确反映劳务供求信息。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务输出活动,切实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消对农民工就业的限制性规定。
加大农村改革力度 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体制保障
积极探索乡镇职能的转变,加大精简乡镇人员、教师队伍和村组干部力度,加强村组合并工作。加大化解乡镇和村级债务的力度,坚决防止产业新的负债。
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要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村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建设好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等工程和设施。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民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建设一批规模大、功能全的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产品市场的辐射能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大力推广农产品超市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
建立农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户救助管理办法,扩大救助面和救助金额。
(该文发表于新华社《内参》2004年第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