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支撑这个结论的理由:
一、债务规模不算特别大,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
二、直接负有偿还责任的数额不是特别大。(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
三、虽然今明两年将是地方政府债务偿还高峰期,两年到期债务将占总债务规模的43%左右,预计达4.6万亿元,这个数额的债务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收入,可变现资产(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去偿还,第二个还款高峰期要到5年后(2016年到2018年,其他年份到期债务约占14%—17%);
四、城市化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很大的增长的空间。
一些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结构和真实情况了解很深的人士与笔者交谈时说,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总额远远大于公布的统计数据,上海复旦大学房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2011年曾经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做了统计,他认定的数据比审计署公布的数字差不多翻了一番。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比财政部官员所说的要大得多,而变现能力则没有所说的那么强。卖地为生的地方政府(多数),目前正遭遇着地难卖的尴尬,原因是限购、限贷使得开发商“无动力、无能力、无利”去拿地。2012年如果楼市政策不松动,地方政府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道理很简单,进帐少了,要偿还的债务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