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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霎时,俱已昧尽

(2011-04-03 12:58:19)
标签:

唐季珊

张火丁

锁麟囊

眼不见为净

前情

校园

分类: 2011

                                一霎时,俱已昧尽

                                                  文∕蓑依

迷恋变化,惊羡速度,就这样,时光苍老的时候,我循着暮色的余韵,开始慕恋激情、冲动,廉价着说,是刺激,是不期而遇,仿佛那一瞬里,有我的前情,有我的今生。

少年时,叛逆、任性。十几年前的夜晚,和父母吵架后负气出走,因了是雪后,夜空似白昼,倘若不是这么明亮的天空,恐怕我没有出走的勇气。我一直跑,流着泪,然后开始听到爸爸妈妈在身后喊我名字的声音,我蜷缩到一个角落里,不想让他们发现。只是,那个角落里,满满的都是雪,我把身旁的白雪涂抹在身上,乞求它给予我温暖。没想到,那一夜,雪真的有了温度,那么热,仿佛它是一双手,带着疼爱,就熨烫了我年幼的心。也就是那个十几分钟我和雪“相濡以沫”的时间,真真是一刹那,让我爱上了雪。此后,每年冬天,我都像等待候鸟一样,期待属于我的雪花,我的温暖。

雪花是我的兰因。我宁愿相信我是它的宁馨儿,年长后,清洁、低温成为了我的性格,成了雪的赐予,也是我和雪的映照,在世间,我呼吸如木棉,颓然开放,惊了一世,这,不就是十几年前那夜给我的今生吗?

文字也一样。那一天,孤独可以拧出水,于是,掏出笔,在纸上随意地写,无目的,胡说八道,可是贴心贴肺,几个小时后,写成了一篇中篇小说。没想过发表,没想过给别人看,夹进日记,眼不见为净。第二天,第三天,还要写,还想写,不写就吃不下饭,不写就坐卧不安,于是,接着写了第二天,第三天,第若干天,统统夹进本子,不与别人分享。直至有一天,被朋友偶然看到,给我投了稿,后来,接二连三地接到发表通知。那时起,我才知道原来我应该属于文字的。也是一霎时,一刹那,与文字结了缘,从此,离不开。我曾在微博里写道“文字是我的情人,我会把你变成最有味道和穿越时空的存在,只因我无法不爱你”。与文字相遇,就是与自己相遇,那里有更真实和更开放的自己。

一直对突如其来感到敬畏,好似上帝的谶语,教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但我不惧怕,不逃避,无论顺逆,我在,在以挺立的姿态迎接。

谁又能否认爱情不是一刹那的突如其来呢?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样,你就成了我的传奇。遇到了,倾其所有,要爱;遇到了,低到尘埃里,依然开花;遇到了,沉下去,无法呼吸,依旧你必须是我的。爱情,真真是原子弹,破坏力大到惊人,大到自己不是自己。眼缘对了,你就是我的菜,就是我日常生活的所有。唐季珊在见到阮玲玉的时候,说“你就是我唐季珊的女人”;徐志摩爱上陆小曼时,也只因为一眼,她那么有风姿,魅惑,让人欲罢不能;当年杜月笙爱上孟小冬,不就是呼之欲出的一个风姿卓越吗?我的,你就是我的了,那一瞬,值得了。

经常会因为一幅画,一首音乐,出其不意地,眼泪流下来,而我享受这个时刻,妖娆、丰富,有能量,全身的激情都被调动,连肌肉都要融化了。

而有时候讨厌也是一瞬间的。以前觉得不喜欢的,还会慢慢去适应,可是,现在,不了,不喜欢白裙子就扔掉,不喜欢某个人就不再联系,不喜欢写的文章便不接受约稿,丢掉不喜欢,爱自己。一瞬间,便可成就生活。

我喜欢上张火丁也是一刹那,突如其来,她唱《锁麟囊》,当一句“一霎时把前情,俱已昧尽……”从她温润的口中葱茏地开出花来,我便把对京戏的爱全部给了她,这人不是青衣,而是妖人的程派张火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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