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接连处理医疗器械致人损害案件,特别是植入性医疗器械,如心脏瓣膜、支架、钛板、钛网、钢板等,安装后致残甚至死亡,非常值得重视,甚至发现某知名外国公司的心脏瓣膜也牵涉其中。因此,觉得有必要小结一下。
一、应当更加重视“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在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医患纠纷案件中,大多都是关注诊疗行为,如手术做得怎么样、检查是否全面、医嘱开的是否及时等等,殊不知,在我们《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还包括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以及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但遗憾的是,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我们还关注的太少;
二、注意医疗产品的特殊性
医疗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特别是植入性医疗器械,其特殊性在于:一是涉及高度的专业性,一般人,即使是使用者也未必见过他们什么模样,有没有问题很难凭常识判定;二是发生问题很难举证,特别是病人死亡以后,这些植入性医疗器械被一并火化了,即使尸检取出,也大多面目全非了,所以,要想和一般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一样,去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不容易的事。
三、医疗产品合格与否的举证问题
据上分析,遇到医疗产品问题,应当充分运用《侵权责任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追溯其是否具备合法来源,否则,可以推定过错并承担责任。特别是,目前植入性医疗器械70%以上均号称进口,要认真追查购销环节存在的问题,有没有假货次品等,有时候医疗机构自己也蒙在鼓里。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三证(注册、经营许可以及合格证明)以及购销凭证(包括报关单等)。
四、根据唯一性编码追溯
植入性医疗器械均有唯一性编码,并在使用后附在病人的病案中。根据该编码,倒追产品来源,主要从两方面审核,一是产品的流转是否连续;二是真实性,有无自相矛盾等情况,狐狸的尾巴总是要露馅的。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将产品的经营公司或生产企业追加为被告。用意在于追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五、不要轻易投诉
一旦怀疑医疗产品有问题,一定要仔细追溯,不要轻易投诉,因为一旦投诉失败,将很难继续取证,给今后的维权带来障碍。只有在证据确凿或有收集证据困难但有明确指向时,才予以公布。否则很容易打草惊蛇,为非法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使用者通风报信。
暂时小结至此,今后再行续写。
顺便说明一下,如果你发现可疑医疗产品(特别是植入性医疗器械),也可以与我联系,为净化医疗产品环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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