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医疗损害赔偿为何难以提高?

(2010-03-28 13:44:13)
标签:

法律

医疗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

卢意光

杂谈

医疗损害赔偿为何难以提高?

201071,《侵权责任法》实施在即,其中专章规范医疗损害赔偿,有人对此大加赞赏,认为此举创世界之先,因为其他国家均未在基本法中规定医疗损害。

我同意一部分,因为我国长期处在部门立法的状态,医疗法律都由卫生部定,火车撞死人怎么赔都由铁道部规定等等,导致部门一权独大,泱泱众生只能望法兴叹。

正式这种原因,长期以来,医疗事故怎么赔都是卫生部说了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是卫生部操纵下形成的法规,这种立法的结果就是导致公众不服凭什么你医院犯了错误还是由你医院来鉴定?赔不赔还是你医院说了算吗?

所以,《侵权责任法》为了改变这种诟病,试图将公平正义普照在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于是决定将医疗损害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可是,在这部《侵权责任法》中,我们似乎看不到太多起色,赔偿金额有些案例可能还要下降,比如被抚养人生活费可能今后就不赔了。除了死亡赔偿金被加入赔偿以外,其他赔偿不会有太大变化。

于是,我们就得研究一下:作为生命健康权,最重要的人身权益,为什么赔偿数额难以提高呢?

看一下国外的情况,可以了解到一些原因,国外成熟的赔偿制度均为侵权人与赔偿人分离,即由保险机构理赔。

为什么我国保险制度就这么难建立呢?

所谓保险,其实说白了就是风险分摊,需要提交支付保费,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费的问题:我们先看一下我们的医疗费贵吗?看病难看病贵每年都在讨论,所以,看病贵应该不存在争议。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医院不肯将收费中的一部分投向保险机构呢?

我曾今遇到一位保险资深人士,他的话可窥一斑:医院是国家开的,政府是不会让医院关门的,所以,他们认为,政府比保险公司可靠多了。

再者,就是理赔的问题。其实,保险公司也是政府的资产,如果每个受害人都获得高额的赔偿,从社会总财富不变的角度,就是财产要从政府转移到百姓了。

分析到这里,想必您一定有所领悟了为什么赔偿总高不起来?

                          上海市康昕律师事务所卢意光

                           2010年3月28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