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有一个程序,就是医患双方随机抽取鉴定专家。
很多人都不重视这个程序,或者只在乎有没有法医参加。实际上,抽签是鉴定中很重要的环节,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鉴定的结论。
抽签首先要注意的是,抽什么学科的专家来进行鉴定?一般情况下,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医学会给予一个建议,比如一个阑尾炎的手术做坏了,医学会就安排普外科的医生进行鉴定,一个孕妇分娩发生宫内窘迫,并造成严重后果,医学会就安排妇产科医生进行鉴定。
但是,很多案件事实上涉及多个学科,比如,笔者今天上午参加抽签的一个真实案例,就是诊断为甲状腺腺瘤的患者,进行了甲状腺大部切除术,术后,发现声音嘶哑,病理报告为甲状腺肿大伴结节形成。这个案件如果进行鉴定,医学会可能会安排普外科医生进行鉴定。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声音嘶哑是损伤了喉返神经,普外科医生进行鉴定没有问题,可是,甲状腺肿大是否首选手术治疗?就最好有内分泌科医生参与鉴定。
还有,即使普外科医生进行阑尾炎这样的常见手术,也要考虑是否应当有其他学科参加,比如笔者遇到一个阑尾炎术后肾衰竭的患者,这个案例抽签就不仅有普外科专家,还要有肾内科。
由于专科不一样,医生的视角、认识水平会不一样,如果没有选到合适的专家,鉴定结论可能会有很大不同.
上述这个问题,医学会也会注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在抽签时,当事人对专家类别提出异议,医学会则会中止抽签,对当事人的意见提交医学会工作例会讨论后再行安排。
在选取了专科之后,接下来就是定什么学科为主要学科,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争议焦点所涉及的专科鉴定人员越多,对问题的讨论也会越彻底,还可以防止“一言堂”。
在确定学科种类及各个学科人数之后,就是回避的问题,笔者对此不便赘述,但是这也是非常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
所以,笔者建议,抽签最好不要请人代为参加,这是鉴定会的开场,开场开好了,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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