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不可能被新媒体打败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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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营销杂谈 |
每次看那种以感动人为最终目的的电影的时候,我总是很茫然,看着身边的人无声落泪我觉得很奇怪怎么会被编出来的东西影响……,好吧,我不是要说我冷血无情,而是要说营销。因为我自己可以不被电影电视里的感人场景所影响,所以我可以在这个时候思考——到底我们是被什么感动的?
有人说是爱情,有人说是遭遇,有人说是悲剧,有人说是喜剧……,这些答案都有些偏离我问的主题,我想说的是那些让我们在一瞬间被感动的往往不是画面,而是声音。
不相信的话,你不妨自己回忆一下自己被感动的瞬间:是看到一幅画面被感动的时候多,还是听到一首歌被感动的时候多?是看到一个催人泪下的电影场景被感动的时候多,还是当角色们哭出声的时候也开始跟着流泪?
从生理构造上来说,人类可以用肢体、表情来传递感情,但是人们用的最多的、表达最丰富也最准确的还是语言,没错,我们表达感情最常用的方式是发出声音,而我们接受某种感情最常见的方式也是听到声音。
我们说“眼见为实”,我们也说“道听途说”,这也就说明了,人们更愿意相信看到的是“理性的”,而听到的是“感性的”。而且,人们总认为自己的消费是理性的,而是实际上我们的每一次消费都是感性的。
终于可以回到本文的标题了:为什么电视广告不会被新媒体打败?我认为虽然什么互动广告、虚拟现实营销等等概念都有各自的卖点,但是电视广告的过媒体广告效果是不容低估的,特别是我们在观看广告的时候,几乎只能接受电视广告有“声音”。
有人会觉得网络视频广告也有声音啊!特别是现在那些网络内容播放平台,在它们的电视剧电影前边插播的广告和电视广告没有区别啊?!我觉得其实是有区别的,而这个区别来自于人体大脑的屏蔽机制。
事实上我们每天接触的事物远远超过了我们记住的,这就是缘于我们大脑的屏蔽机制,也就才会使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成为一个常态现象。也许正是因为网络的互动属性,人们在网络上观看任何内容(视频、文字)的时候,都是以点播的心态来操作的,在这样的前提下,任何非我们点播的东西大都会成为“不见、不闻”的内容,同样是一个视频广告,在电视上播放我们会觉得正常,而在网络上播放我们会觉得它的声音是“噪音”,只是盼着等待广告的时间赶快过去。
连视觉效果都不能保证绝对影响到受众的关注,跟不用说听觉效果了。如果我分析的是对的,如果“听到的”更能让人感动的话,电视广告无疑是多媒体广告中对声音效果表达最成功的方式。
广告的目的只是告知,而认可才能带来消费行为,从这一意义而言,感动消费者离打动消费者已经很近很近了。
再顺便说一下电台广告,我认为电台广告是绝对有其影响力的,但是一来因为人们收听广播的总人数和总时长要数量级要小很多,二来是电台广告没有任何可以做其他多媒体形式的延伸,所以电台广告能够有一定的关注度,但是它的市场在未来会更加的小。
应该说,未来的营销就是要占据消费者的时间,然后拼的就是在占领时间内的转化效率,我认为电视广告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的“多媒体优势”不会消失,不止是画面,电视广告中的声音将会广告主带来更高效的营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