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综合体项目操作流程(CCDA 3.26)
一、资格审核项目负责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或项目名称需具备“医疗”“养老”两个要素);
2.
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亩;
3.
出具项目使用土地的土地证;(划拨或流转用地)
4.
项目规划书,必须包含土地规划红线图;
5.
XX市(县)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项目审批文件;
6.
XX市(县)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民政、环保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会议的纪要文件;
7.
项目负责公司需拥有配置项目全部建设资金的20%的能力。
二、实地考察在以上材料与条件齐备后,报中国城市发展联盟科技产业委员会,联盟联系中国老龄事业基金会派遣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三、“中国爱心护理工程”挂牌在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相关人员考察合格后,授予该项目“中国爱心护理工程XXX项目”牌照。
四、担保贷款由中国老龄事业基金会担保,为项目负责公司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的低息贷款,贷款额度为项目全部建设资金的80%。项目负责公司提供指定材料,贷款流程由中国老龄事业基金会主导。
五、发放床位补贴中国老龄事业基金会在项目成型之后,派验收小组(3-5人)验收项目,确定床位数量,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从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获得一次性发放的养老床位补贴。(我国各地对新增养老床位补贴有不同规定,北上广江浙经济发达区域最高为8万/床,云贵川等欠发达地区最低为1万/床。)除一次性补贴之外,每月还可获得每人300元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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