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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新奇才是最有价值的创意

(2017-10-20 23:57:48)
标签:

杂谈

普遍+新奇才是最有价值的创意


最有价值的观点既“普遍”又“新奇”。比如牛顿三大定律之一的F=MA(力等于质量乘以加速度)。普遍是因为这是真理,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具有普遍性;新奇,是因为这一定律在被发现之前,我们无法了解力与质量和加速度之间的关系,这一定律为人类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客观规律,为人类认识世界打开了又一扇门。“但是想要同时做到普遍和新奇是很难的,能同时涵盖这两个特性的领域往往界限明确,其背后的洞见都很有价值。通常,人们顶多只能在两者中做到其一,要么是不普遍但很新奇(比如八卦某个人的生活),要么是不新奇但很普遍(比如说一些老生常谈的陈词滥调)。”

想要有所突破的人在讨论普遍的理念时,可能会暂时没有突破,但其实也不必担心鹦鹉学舌和拾人牙慧。有人说:“如果你经常写作,可能你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重复。大脑每年的变化是不大的,写作的灵感也是如此。当我发现我说的话和我之前说的很像的时候,我总感觉很伤心,就仿佛我是在剽窃自己。但理性上来说,一个人是不会剽窃自己的。你不会一模一样地把话说两遍,而两次说话之间的差异,就可能让你获得很微小但很重要的探索空间。”

你原有的想法会催生出更多的想法,一个有点新意的点子可能就会引出另一个很有新意的点子,前提是你要不断探索。 所以,我们建议,千万别因某些人说你所发现的东西乏善可陈无甚新意就心灰意冷备受打击。实际上,“无甚新意”恰恰是在讨论最普遍理念时一种真实的成就,这意味着你还会发现更多未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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