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011年08月29日

(2011-08-29 22:51:49)
标签:

杂谈

5起违反房地产明码标价的处罚意见

 

2011年08月29日



    杭州市物价局今天下午公布了5起违反房地产明码标价规定的案件。 其中“万科草庄”被罚54.8万元,“贺田尚城”被罚23.3万元,“钱江彩虹豪庭”被罚52.7万元,“罗兰春天”被罚30万元,“昆仑公馆”被罚5000元。 上述5起案件,合计拟处以161.3万元罚款。

    据说处罚标准按:每套罚款3000元,无标价牌罚款5000元的标准。

    杭州华鸿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罗兰春天”项目,部分已售房源明确标示已售状态,同时标示的价格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对消费者有明显的误导性,构成误导性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拟依法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钱江彩虹豪庭”项目,有174套在售房源未标明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状态等内容,拟依法处以52.7万元罚款。

    杭州钱江城发展有限公司“贺田尚城”项目,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有76套在售房源未标明层高、计价单位、销售状态等内容。拟依法处以23.3万元罚款。

    其它二个我没有在网上找到相关具体的理由。

    朋友打给我电话时,我好紧张了一下。也打了许多电话求证,咨询。如果一切都已无法改变,那么就让我们泰然接受吧。改变观念,就能改变心情。就算是昆仑公馆被免费广告了一回:至少我们还有比万科做得好的地方。虽然万科是很长时间我们行业要学习的榜样。

    但同时更要举一反三,落实其它所有项目的所有明码标价规定的自查工作。合理与否、公平与否。到现在来谈论,于事无补。其实这本身就是不应该犯的失误也好、错误也好,改变自己、改变心情,才是我们现在唯一正确的选择。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