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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的“目的悖论”

(2011-05-12 13:32:41)
标签:

房产

分类: 市场趋势

由于坚持了最严的“5年限购”政策,再加上对购房者提高首付、提高贷款利率、增加房地产转让环节税赋,也就是说2011年的新版楼市调控,主要是第一限制购房资格,让你想买也买不上;第二是提高购房门槛,让你想买也买不起;在对购房者如此的“严厉调控”下,购房者或者因为没有资格,或者因为掏不起首付,或者因为担心付不起利息,于是乎北京目前有50%的购房者出于各种原因不能买房,于是楼市交易量下降50%(这不是硬着陆,什么是硬着陆?),于是房价开始松动,郊区大降,市区小降,于是北京4月新房及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了10%

好的,由于此次调控,主要是针对购房者的各项限制措施,所以导致购房者被人为大幅减少,所以交易量大幅下跌,所以房价迅速下降,所以即使房价下降,大批的购房者仍然是买不上(5年限购)或买不起(首付不起),并没有起到让大多数购房者真正受益的目的。

这种针对购房者的调控政策,事实上是一种悖论:首先说“调控房价”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多数老百姓能够买上便宜房;但是现在为了实现这一“调控房价”的目的,就要首先限制大多数老百姓不能买房,即使房价降了你也还是不能买,我真不知道这种调控,对于老百姓有何意义?

到底我们的调控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让大多数老百姓买上便宜房吗?怎么变成了“调控房价”这四个字本身?为什么为了“调控”而“调控”?

调控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觉得实在是值得大家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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