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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坏手机宁波 |
分类: 法制 |
宁波大妈甩手机解决,和了谁的稀泥?
拣了别人的手机的大妈,非要2000元酬金;丢了手机的姑娘,几乎哀求,送了一箱杨梅再加500元,大妈还是不让步。最后把手机摔坏,扬长而去。这则视屏,激怒了宁波人,也激怒了中国人。最后,宁波警方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秘密地”向全市人民通报了事情已告解决。
为什么说是“秘密”的通报,因为整个解决结果,宁波人不知道,中国人不知道。为什么是“秘密”,是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考量,所以细节不作披露。至于不作披露,会引起宁波人、中国人多大的猜测和困惑,这个考量却不在其中了。
就以视屏已经提供的“细节”来看,“弱势群体”好像只有丢了手机的姑娘,一个人,也成不了“群体”。“人道主义”,那位大妈还真不“人道”,得进行谴责。不然,宁波人和中国人何以被激怒?
当然,这段莫名其妙的通报也可能有另一面难言之隐。比如,视屏并不全面反映事情实相,当中还要前因后果难为世人道。但这似乎也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不相干。更令人猜测的是,这位大妈是“穷疯了”的“弱势群体”,这也是视屏无法反映出来的。但这位大妈只是一个人,她怎么能“代表”“弱势群体”?中国穷人不少,但很少有这样恶劣的为人处世行为的。就视屏而言,这位大妈一点没有“穷”的样子。要天价酬金不得,随手“拣”到一箱杨梅和500元的酬谢,也是这个“弱势群体”“代表”不错的选择,500元酬谢不要,还冒着赔钱的风险,把别人的手机摔碎,这分明是位高度“强势群体”的“代表”嘛!
读完这份人们不知最后如何处理的警方通报,以及无厘头的“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考量”,我想,读者都会一头雾水。
“和解”和“谅解”,这是当事人的态度,但警方既然已经介入,向民众和媒体的通报,首先必须定性,摔坏手机事件究竟是个什么事件?咨询一下律师或公安局的法律专家,这定性应该不难。打个比方,大妈摔坏别人手机(注意手机主人已经在场的事实),已涉及损坏私人财物的犯罪嫌疑并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个“和解”和“谅解”,是应为机主一方的善意表示,而不应为侵害一方的态度,这个“双方已达成和解及谅解”的表述,谁能看得懂?
在双方已经和解和谅解的前提下,遇为新闻通报事件,警方通报应该明确表明自身立场与态度,以正视听,而不应该以“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这类事件本身毫无关系的道德和政策原则模糊立场与态度。比如,警方提倡拾金不昧的良好风尚;拾主在尽保管义务的付出方面有补偿要求时,应与失主合理协商;有意损坏失主财物达到一定程度的,警方将根据失主要求,追究损害者的法律责任。
我想,这份通报,宁波警方肯定根据事件的“细节”,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而形成的。但公布出来,让大家一头雾水,成了一团稀泥。究竟谁和解了谁、谁谅解了谁?我们不知道;警方是根据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办案呢,还是根据法律办案呢?我们却已经知道了。这段大和稀泥的文字,把警方应有立场和态度都和进去了,实在是篇文字能力极差的通告。
从失主自发的“报告”来看,是失主了解了大妈个人和家庭情况之后,表示理解(谅解),并达成和解的。可以合理猜测,这位大妈的家庭情况必有可怜之处,令失主难以启齿追究赔偿责任。导致大妈在视屏中的异常之举,也可能有其他激发因素。这些事情,与摔机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无关乎摔机事件的“细节”。作为损坏私人财物的民事纠纷,只要受损坏人不报警、不起诉,警方和司法机关一般不予追究。视屏在网上公布之后,舆情汹汹,警方的压力很大,可以理解。根据我所看到的信息,这段通告是应该这样行文的:
6.19摔坏手机事件,是一起拣到财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故意损坏的民事纠纷案件。(这需要法律专家定性)经警方协调和当事双方沟通,手机所有人鉴于摔机人的个人和家庭情况,表示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双方和解。(注意:不是达成,而是机主不索赔偿,愿意和解。)海曙公安分局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要求,有关事件细节不向社会公布。(一般民事纠纷事件,执法机关未经当事人同意,是不能向社会公布的;社会舆论也无权要求执法机关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公布。)在监察机关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监督见证下,市、区两级公安局经过调查核实,认为该警情处理合法规范。(原句缺少谓语)
接下来,如果继续表达宁波市警方立场和态度,可以通过此事件向社会正面宣传正确合法的处理方式,使通告对负面事件处理具有了正面引导作用。至于“慰问”之类的文字,画蛇添足,这是公安系统内部事务,无须通告。“秉公执法”之类的套语,在此毫无意义。四句话:第一句,摔机事件的定性。第二句,告知公众,事件怎么解决的;第三句,告知为什么不再公布事件经过的具体情况理由;第四句,告知警方处置的合法规范。如果加第五句,那就是告知公众,在拣到私人财物后的正确合法的处理方式。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删去所有引起歧义和公众猜疑的文字,删去画蛇添足的“表功”文字。后面的“表功”文字引起的潜在危害之大,如果被刨根问底,或许可能引起一场新的风波。
够了,这些“刀笔之吏”的活儿,分析到这里,已可见“和稀泥”的文字功夫太欠火候。政府部门如果能够从中举一反三,遇到新闻事件的政府通告,如何依法处理,以简洁明快的文字形式报告处理结果,表达政府立场和态度,迅速平息风波和引导舆论,也不枉老夫深夜笔耕,写下这段无聊的文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