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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伏笔”

(2013-10-08 09:21:11)
标签:

伏笔

文章技巧

史记

文化

分类: 教育

说“伏笔”

“伏笔”是写文章的一种技巧,也是“说事”的一种秩序。有许多文章,看来杂乱,读来却毫无滞涩,其中借助“伏笔”技巧不少。

记得在编《中国文化史年表》时,黄花岗烈士林觉民的与妻书是必须提一笔的。原稿是先记黄花岗起义事,然而再叙林觉民生平和与妻书。定稿时,大家读来不顺畅,林觉民的出现有点突兀,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少了“伏笔”。遂在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前,特加“林觉民等”四字。往下再介绍林觉民生平等就十分自然。

后面要说的事,要在前面适当的地方提一笔,这就是“伏笔”。“伏笔”技巧的要点在于隐蔽、自然、不漏痕迹。下文“起笔”,也就十分自然。我刚才讲的那个例子,只是自然,而未必隐蔽、不漏痕迹,因为它不是“文章”,只是“条目”。

有关伏笔,文章家有些专述,我也不太留意。历史工作者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有时处理文章的“起”、“伏”,也会遇到难办之事。司马迁的《史记》,文笔有“无韵之离骚”的美誉,但有时也会遇到这类难办的尴尬。

比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要处理廉颇、蔺相如、赵奢、赵括、李牧五个人的史事。叙完廉颇、蔺相如事之后,如何带出赵奢、赵括,司马迁在记载蔺相如攻齐至平邑而罢之后,用“其明年,赵奢破秦军阏下”将赵奢带出,已经有些勉强,至于李牧,如果没有前面在廉颇奔魏后起用李牧这一“伏笔”,则完全独立。所以,对于李牧的“伏笔”,竟成为系连文章不断的“生命线”。这种“命垂一线”,可以说明“伏笔”的重要,但却不是处理文章的要诀,而是一种尴尬。以太史公的笔力,在文章开头下段文字将全文打通,并不困难,恐怕是因为传记体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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