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扫斯文,学界应怒
(2012-05-02 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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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副教授打教授学术委员会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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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扫斯文,学界应怒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武汉大学法学院最近爆出了副教授痛打教授的新闻,却一下子颠覆了这句颠扑不破的真理。孟母三迁为择邻,在珞珈山这块人文荟萃之地,竟出此全武行的文人,孟母在世,也当反思,邻善邻恶,大概无关乎圣人之养成。
男不与女斗,引车贩浆者流恐无不周知。女子相斗,大都有花拳绣腿的自知之明,故常见用利爪拉抓,攻其长发嫰脸之软肋。这位副教授出重拳痛打女教授,首犯男不与女斗之诫,次犯不用女式斗法之忌,即使把对方用拳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也已经彻底犯规,输得一塌糊涂。
法学院的副教授,不论是不是法学副教授,也算是个近法者。年过不惑,耳闻目染,法陶之下,也应该知道爬职称的“法则”:一凭学力,二凭资历。如果以臂力体魄,威胁学术委员会成员都投你的赞成票,那么二三十岁的青年人,站在老教授面前挥挥拳,大概都能当成教授。如果跟什么师父学过点“中国功夫”,搞个破格晋升大概也不成问题。立此“法则”,恐怕中国学界都得成全武行的擂台,少林寺的武术班,当成为升教授的必修课。如此行事,如垂垂老夫何?如闺秀才女何?可见,这位副教授的行径,三犯学界晋职之规,举世惊愕,学界应怒!
世人或谓武大法学院职称评定可能存在不公,吾不敢妄论。但观这位副教授,既非想当影星舞星,亦非竞争拳王冠军,年不过四七,便自认晋职无望,于此可见此公才志平庸。学人以求学为志,名利乃附着之物,得之不喜,未得不怒。即无此情志,亦当循规蹈矩,恪守斯文。遇有不公,申诉揭露,付诸公论,甚或嘻笑怒骂,以泄忿恨,也是人之常情,岂有为人师者出拳脚而求名利者?这位副教授的重拳,不仅扫了自己的斯文,而且藐视学界的斯文,如此才志品行,何能继续赧颜忝列于学林?以此而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学术委员没有通过该副教授的晋职申请,完全合情合理。
当今权扫斯文,已经见惯,本非同类,为文人者如教而难训,只能冷观热讽,期以自悟,如不自悟,将来自有人拳脚教训。然权扫斯文,未必敢拳加斯文。如今有同类既破男女俗诫、复破学界之规,相残同类,是可忍而孰不可忍!如此“文人”,做个鲁提辖或许还有机会修成正果,要想再当个名符其实的教授,恐怕已为学界所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