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标题标点符号应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0-06-19 10:14:58)
标签:

标点符号

中文标点

文化

分类: 学位论文

标题标点符号应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看学位论文,经常会发现在标题中滥用标点符号的现象。写在这里,供学生参考,请方家指正。

一、中文字符编号必须用中文标点

如一、二、三等标题编号,“一”下只能用顿号,写作“一、”“二、”,不能作“一.”“二.”,将中文与西文标点混用。

二、西文字符编号必须用西文标点

如1.,2.,不能作1、,2、,将中文标点与西文混用。

三、编号不能有两个标点

如“(一)、”,“(二)、”等,括号已经是标点符号了,不能再加顿号。

四、章、节后不加标点,只须空一格

如:

第一章 革命与改良(而不能“第一章、革命与改良”)

第一节 清末新政(而不能“第一节、清末新政”)

五、任何一级的标题文字最后一般不能加标点

标题文字的中间可以加逗号、破折号等标点,但最后除括号、惊叹号外,不容许加句号、冒号等标点符号。如果标题文字是引用文字,可以加引号。最常见的错误是加冒号。

六、不分段子目标题采用空格区别,不能加句号。

在节、目之下,如需设子目而与正文不分段的话,只须空一格,用字体与正文区别开,不须加标点。如

改革刑法 清末刑律……

上述问题是我在阅读学位论文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每届答辩反复指出,几乎归于无效。作文字工作的大学生、研究生,不注意、不思考、不借鉴别人使用标题文字、标点的规范和方法,这是不行的。

我提出的这些意见,请同学们思考、批评。如果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我联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