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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桂芬生平二三事

(2009-10-15 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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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桂芬

诞辰二百周年

郭嵩焘

杂谈

分类: 历史

冯桂芬生平二三事冯桂芬生平二三事



纪念冯桂芬诞辰200周年暨冯桂芬学术思想研讨会·2009-10

冯桂芬生平二三事

周育民

冯桂芬诞生已二百年。冯公以文以行而闻于世,但于冯公之情感世界甚少着墨。我仅就生其平中所遇的尴尬事,属此小文,略道一二。

与郭嵩焘

冯桂芬在《江苏减赋记》中叙述了他和郭嵩焘共同制订江苏减赋方案的经过:“同治元年春,合肥李公鸿章督师至沪,又有幕府之约见,即说以减赋,欣然相许。余无求于李公,而以此事故,曲意赴军。同事粮道湘阴郭公嵩焘引为同志,遂以此事付我两人。先为郭公草详,缀为李公草疏,累旬始成。博访通人诹谋,询度于金布令甲名于时者,若李君友琴、邹君雨平诸人,佥无异词。”[1]冯桂芬与郭嵩焘素无交往,而于江苏减赋志同道合,结下友谊。

据《郭嵩焘日记》,同治元年闰八月初六日,郭嵩焘接到李鸿章邀赴上海之信。初九日,离安庆由水路赴沪,十二日抵上海洋泾浜。《日记》中郭嵩焘与冯桂芬交往的有关记载摘录如下[2]

九月十九日:“冯敬亭、潘季玉过谈,甚畅。”

十月十九日:“王晓堂、徐少青、朱季云、冯敬亭来谈。”

十月二十五日:“雨。奉中丞札督办厘务。是夕,中丞奉实授江苏巡抚之命,谕旨褒嘉。”

十一月十二日:“冯敬亭前辈移住营中。高篙渔、杨绶臣、汪耕余、阳健晖、王晓莲、周瀛士先后枉谈,酬应终日。敬亭见示张君星鉴赠何愿船序,论汉学宋学源流,言乾隆中大兴朱氏以许郑之学命令海内,汉学始有专门。桐城姚氏矫之,以宋学为多士倡。新城鲁仕骥、陈硕士继起,而桐城之学盈天下。甘泉江郑堂悯汉学之不振,著国朝汉学师承记,而桐城方东树著汉学商兑,显与江氏为敌。国朝专门之学固不始于大兴,惜抱先生亦未尝尽废汉学,张氏亦以臆断之而已。敬翁又见示所著校邠庐抗议廿二篇,较王子寿枢言为能征实言之。”

十九日:“冯敬翁言可为书记者三人,曰赵桐生(铭),曰许鹤巢(赓飏),曰张孙萼(曾望);可办事者二人,曰藩莘田(其铃),曰郑季雅(言诏)。赵惠甫言崇明县丞汪虎溪(守愚),为汪芝生太守(霖)之子。芝生故循吏,虎溪亦颇能嗣其家声。敬翁又言,角头司巡检袁亦斋(锺琳)有文学而隐于下吏,人亦纯实。”

十二月二十五日:“冯景亭前辈相予住宅,宜西后房。入城移居。”

二十六日:“近冯景亭前辈荐其门人张孙鄂茂才,书法尚佳。”

同治二年正月初七日:“邀冯景亭、秦澹如、徐少岩、凌小南、刘听香、刘仲良午酌,二刘不至。”

二月初二日:“薛星门大[太]翁寿辰,偕诸人往贺,旋赴中丞之召。同席冯景亭、章采南。”

初七日:“雨。孙竹堂约同冯景亭、潘季玉至若沙利洋行,会同赵俊堂、钱楚英二君,至得利洋行那伦处,观所制火轮磨。”

三月初二日:“以江苏赋额过重,详请减漕,并条陈运漕利病,详请改卫归营。”

四月十五日:“午邀松岩、荷汀、景老、季玉小酌,议减漕事宜。”

五月初二日:“中丞委苏州守李薇生兼护粮篆,即以是日交卸。”

初九日,郭嵩焘登船,经龙华、闵行,入黄浦江离开上海。

观诸《郭嵩焘日记》,冯、郭交往大抵在同治元年九月至次年五月初,历时七个月。冯桂芬于同治元年十一月正式入局,参与减赋工作。至同治二年三月,详稿完成。《郭嵩焘日记》中于冯桂芬在江苏减赋工作中的贡献语焉不详。督粮道向巡抚的详文,由冯桂芬起草、郭嵩焘定稿一事,吾人可以理断。苏松太漕重漕弊,由来已久。郭氏来沪未及半年,忙于公务应酬之外,不可能靠己之力理清脉胳。而冯桂芬着意此事已久,咸丰三年已有《均赋议》,且屡启江督苏抚减赋清弊(见《显志堂稿》卷五《与陆督部书》[已酉,陆建瀛],《与许抚部书》两篇[癸丑,许乃济],《与赵抚部书》[丙辰,赵德辙],《启李宫保》三篇[李鸿章])。李鸿章《裁减苏松太粮赋浮额折》及《清查苏松漕粮积弊片》拜发于同治二年五月十一日,[3]而郭嵩焘已于五月二日交卸督粮道,九日离沪,日记未及奏稿之事。

《郭嵩焘日记》中记录的冯桂芬于汉宋之争的谈论,则是可看之点。冯桂芬以经世致用之学问而名于世,经学长于小学,有《段注考证》。他在紫阳、正谊书院主讲的内容,我们虽可根据其已刊论著猜测一二,但知之甚少。由《郭嵩焘日记》可知,论汉宋源流是其讲学的重要内容。冯桂芬论汉学立门始于大兴朱筠,于同时代的昆山张星鉴所言“乾隆中,大兴朱氏(朱筠)以许、郑之学为天下倡,于是士之欲致身通显者,非汉学不足见重于世” 如出一辙,或为读张氏《清朝名儒记》之心得。

上段简略记载,可见冯桂芬与郭嵩焘除减赋公事经常共同筹议外,荐人、论经,亦为交谈的重要内容。

同治二年八月十六日,郭嵩焘去广东赴任,路经上海,日记中有关与冯桂芬的交往记载很少,却关涉私事甚密:“廿一日。聘钱伯屿先生之女为室,冯景亭、钱芝门为之媒说,于是日戌刻过门。吴俗婚礼相礼用赞礼生,相仪用喜嫔,竟同戏剧。窃意吴中内政之不修,亦略于婚礼见之。士大夫之家亟正婚姻之礼,以明关睢慎始之义,亦世道人心之所宜讲求者也。小人道长,君子之忧也。吴俗所行,皆为小人助长,其所由来渐矣。新人貌陋,而一切举动似非纯良,岂吾命应然耶?廿二日。雨。钱调甫邀饭,俗礼所谓回门者也。廿三日。大雨竞日。邀饭调甫及其子籥和、冯景翁、钱芝门、杨藕舫[宗翰]、黄松龄、黄子赞、刘子岩晚饭。”新婚不久,郭嵩焘便对新妇生厌恶之意。二十八日记:“钱氏回家四日,始得安寝。”不久,对媒人冯桂芬亦甚不满:九月初二日记:“钱氏喧闹竟夕,无复人理。此举竟为冯景老所误。吴俗之坏敝如此,宜其致乱之独深也。”初三日记:“钱氏喧哄逾甚,终日不倦,真劣妇也,不可教训,如何如何?渠意在回家,惜船已开行,不有遣之。”初四日记,“钱氏喧闹类疯颠。”初六日又记,“以钱氏喧哄,终日吹风舱面以避之。”初八日,船抵香港,郭嵩焘遂遣钱氏回沪,是日记:“为书致冯景亭。钱氏求归母家甚力,因遣马七谕允之。”十七日记,“钱夫人终日喧哄,并痛訾鄙人,秽恶万状,知其意在回沪,而为马七、沙媪所持,是日特允其归,诟谇之声稍息。”二十二日,钱氏随官船回沪,郭嵩焘备函冯桂芬一封。钱氏回沪后,十月十二日记:“马芝生自上海来,偶语及钱氏[钱氏原作:钱调甫],不知怒之所从生,几于漫骂[四字删去]。”

郭嵩焘元配夫人陈隆瑞于咸丰十一年生幼女时死亡,享年四十三岁。郭续娶钱氏时,年已四十五岁。钱家是太仓名门,日记中提到的钱伯屿,应为钱伯瑜,即原湖南巡抚钱宝琛,时已作古;钱调甫,钱宝琛之子钱鼎铭,钱芝门即钱恩棨,时均在李鸿章幕。钱鼎铭之妹出身名门,冯桂芬为郭嵩焘作媒,本属门当户对。婚礼仪式采用男女嫔相、有赞礼生主持仪式,是同治朝西俗已在沪上浸入传统婚礼明证,与内地迥异。郭嵩焘初见此礼,以人生大典犹如作戏,心中已生不快,揭盖后发现新娘貌丑,举止乖张,更生恶感。钱妹初嫁,新郎不见爱,且郭有妾邹氏在近,婚后处境,不难预见,终日喧闹,亦属有因。汪荣祖于《走向世界的挫折》论及此事言:“嵩焘虽为旧式婚姻所误,但他却以近似现代离婚的手法,不顾当时世俗的物议,当机立断,与钱女分手,亦可略见郭氏超越时代的一面。”恐未必中允。钱妹性情强作,不守从夫之礼,已属传统女性另类;郭氏无奈行休妻之举,也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传统。如果说“超越时代”的话,钱妹不守妇礼,誓离夫君,尚可立论,郭嵩焘的“超越时代”,恐怕是钱妹给拉出去的。以历史名人之政绩见识,而论其私生活之是非曲折,恐非妥适。

从郭嵩焘日记看,在江苏减赋期间,郭与钱鼎铭几无交往,联姻自然是由冯促成。冯桂芬作媒郭钱,本意成人之美,不料最后酿成郭嵩焘休妻、迁怒的恶果,伤郭冯私交自不待论,钱家之于冯桂芬的态度,虽无详考,亦不难揣测。冯郭友谊,成于公事而毁于私事,也算是生平的一件尴尬事。

遭劾

咸丰七年,有人向皇帝上奏弹劾冯桂芬。我没有找到弹劾冯桂芬的原折,不知何人发难,但其内容大抵可以从两江总督何桂清的回奏中看出,兹整理抄录如下:

臣何桂清承准军机大臣字寄:钦奉上谕:朕闻在籍左中允冯桂芬办理劝捐,多有徇庇其亲戚富户之在吴江太湖厅等处者率多隐匿。该员家本寒素,自办捐之后,置买田产,建盖房屋,顿成富家,其中情弊,尤不可问。一人如此,从而效尤者当更不少,若不从严究办,何以帖服人心。著何桂清严密访查,据实参处,以儆其余等因。钦此。臣钦遵密访冯桂芬之乡评,毁誉参半。毁之者谓其居心鸷刻,不留余地;誉之者谓其曾主江苏钱漕不应分别大小户之说,因之不免有求全之毁。而其因何致富、有无徇庇富户之处,所闻不一。复密致抚臣赵德辙就近确查。冯桂芬丁忧回籍后,即为前督臣邀修两淮盐法志,每岁脩脯一千余金,就便贩运票盐,遂得小康。现有业田不及二十顷,并非由劝捐包庇所致,亦无建盖房屋情事。至吴江县捐输,系冯桂芬会同委员钱步文、该县董事金宗培等凭众公议,查照上届捐数六五折书捐内,有冯桂芬亲戚王永义,亦系一律捐输。其太湖厅捐输,系冯桂芬会同该厅同知徐振鑅、董事王仲鉴等劝办,凭众公议。查照上届捐数八折书捐内,有冯桂芬亲戚叶秋苹,亦系一律捐输。此外吴江县、太湖厅两处冯桂芬别无亲戚。又有在籍之前刑部郎中潘曾玮因公来常,臣于接见时泛论苏州人材,详询冯桂芬之为人,所言皆同。臣查苏州协济局绅董冯桂芬尚肯办事,历任大吏素皆倚之,已为乡人属目。况历次劝办捐输,富户中之吝于出财者积怨生毁,众口流传,亦属事理所有,不必尽由徇私渔利而然。惟冯桂芬虽查无各项劣迹,既因劝捐而招物议,相应请旨饬令无庸干预一切局务,庶几可息流言,而该员亦得保全名节矣。所有遵旨查明缘由,理合附片复奏。伏乞圣鉴。……[4](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奉朱批)

何桂清的奏折,极力为冯桂芬开脱,其中也透露出不少有关冯桂芬私人财产和亲友的信息。根据江苏巡抚赵德辙的调查,冯桂芬在当时的田产不到300亩地,主要靠编纂《两淮盐法志》时所得脩金贩卖票盐获利而置。《两淮盐法志》修有三部,康熙、嘉庆、光绪三个版本,并无咸丰版本。冯桂芬参此事,当系两江总督陆建瀛为记录陶澍淮北改票、陆建瀛淮南改票之功绩而续修嘉庆《两淮盐法志》。咸丰三年陆建瀛死于太平军攻克江宁之役,志局星散。冯桂芬入局三四年,脩金不足五千,苏城田价,亩约五十两,二十顷地约需价一万五千两,其贩卖票盐获利之巨可见一斑。冯桂芬以寒素而骤添二十顷田产,难免引起物议,乡人不知贩盐利润之巨,揣测冯桂芬系劝办捐输舞弊,此其一;冯桂芬力持钱漕不分大户、小户之议,为巨室侧目,此其二;吝于捐输之富室积怨,此其三。既查无贪渎舞弊情事,最后却以息流言而全名节为由,“饬令无庸干预一切局务”,也是大吏息事宁人、敷衍旨意舆情的惯伎。但对冯桂芬而言,奏折行于密而免职示于公,情理相悖,也不能不说是件尴尬事。

余观冯桂芬之立论行事,以当时道德伦理而论,可谓谋国尽忠、事友尽情、计家而不离乎道,然世事人情,常有逾出理数之外者。郭钱门户相当,而夫妻无缘,冯桂芬为媒而致逆友情,事后之悔恨,虽未留片言,但吾人须体察。冯桂芬为清廷均赋、劝捐不遗余力,得罪巨室,未受褒奖,反受弹劾、免职之辱,情何以堪?冯公之宏论著行世所共见,卓评迭出;而冯公之心绪,犹掩于日月之星光散落,不才摭拾一二。


 

[1] 《显志堂稿》卷四页6-7。

[2] 有关资料均见《郭嵩焘日记》第二册,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3] 见《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三。

[4] 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副档号03-75-4419-32;朱批奏折档号04-01-1-861-20,两份文档各有缺漏,互补而成全折。

 

 

此稿中关于郭与钱氏的婚事,主要据郭嵩焘日记,因为与冯桂芬本人关系不是太大,故并未花心思深究。今见谭伯牛先生的文章,广征博引,把此事原委和结果交代得比较清楚,附载此处,供读者参考。

谭伯牛:郭嵩焘离婚未遂案

   同治元年(1862),郭嵩焘应李鸿章之招,至上海,就任苏松粮储道。对这段孽缘,嵩焘的终极解决方案是,“罄其嫁装及所有衣服,寄还其家,以书告绝,始终未成婚也”。按,嵩焘有四妾,邹、凤、梁、李,固可在铭墓文一一载明(王先谦撰《神道碑铭》即如此)。

   同治元年(1862),郭嵩焘应李鸿章之招,至上海,就任苏松粮储道。其时,嵩焘四十五岁,结婚二十六年的陈夫人逝世不到一年,即有人为他张罗续弦的事。如孙士达便说,江南大乱之后,“浙江仕宦之家避乱上海,子女沦落”,其中适合娶做老婆的颇有几位,譬如会稽徐家,“有女美而才”,在家乡相亲(“择配”)超过二十回,迄未订妥,现在逃难,择偶条件大约会降低一点儿,“为君求配,或当见允”。嵩焘矜持,未置可否,而士达热心,一月后再见,即云女方有意思,并向嵩焘催取庚帖,一旦八字不冲,就准备穿媒人牌皮靴了。孰料嵩焘自觉报国任重,何暇家为,抑有歧视小家碧玉之心,乃答曰:“当时亦戏言耳,事端繁重,心更惮之。”

旁听者为近代史上著名改革派思想家冯桂芬,也是热心人,插一嘴说,真要再娶的话,钱鼎铭有个妹妹,挺合适。钱家是不打折扣的望族。远的不说,只说鼎铭父宝琛,尝任湖南巡抚,是嵩焘的父母官。鼎铭自己,未来也官至巡抚。而在此前,他跑到安庆湘军大营,在曾国藩前长跪不起,痛哭求援,愣是让国藩改变了进军路线,派出李鸿章新建淮军,直抵上海,以克复常州苏州为首务——当然,鼎铭不仅带去了眼泪,还带了大笔银两。这边厢,嵩焘一听钱家有女,虽然口头说了句:“不求美,然不可有破相,不求才,然不可有劣性”;实则“自觉称心”,早已心许矣。

   随后,嵩焘升两淮盐运使,旋奉署理广东巡抚之命,在赴任前定下这门亲,并于二年八月廿一日,在上海举办婚礼。只是,新妇过门,他的观感却是:“多言狂躁,终日叫呶,有类疯颠,貌更凶戾,眉目皆竖。”且未洞房;钱小姐借口大姨妈来了(“月事姅变”),廿四日就去了娘家,廿八日才回来。而在这段时间,嵩焘的感受竟是“钱氏回家四日,始得安寝”。接下来,“钱氏喧哄逾甚,终日不倦”,嵩焘慨叹“真劣妇也,不可教训”。哪怕上了去往广东的海船,钱小姐仍然“喧哄类疯颠”。九月初十日,船至广州,此后,“钱夫人终日喧哄,并痛詈鄙人,秽恶万状”。嵩焘从骂声中识别夫人的心意,原来是要“回沪”,于是在七天后同意她的要求,“诟谇之声稍息”。廿二日,钱小姐登上了去上海的轮船(据郭氏日记)。

   对这段孽缘,嵩焘的终极解决方案是,“罄其嫁装及所有衣服,寄还其家,以书告绝,始终未成婚也”。此处“未成婚”或谓没有肌肤之亲,然而,在上海举办婚礼,那么多观礼人会这么认为吗?

   按,以上俱是郭嵩焘一面之词。他有手写回忆录《玉池老人自叙》,身后由儿子辈公开出版(光绪十九年,1893)——也是迄今为止惟一的单行本,《郭嵩焘诗文集》(1984)亦未收入——但是,手稿有一节专讲与钱氏的婚事,刊本却经删节。民国二十六年(1937),俞大纲在《史地杂志》公布了这段文字,1960年代初,黎泽泰也披露了这段文字(《玉池老人自叙校勘记》,载《湖南历史资料》1979年第一辑);二者皆自手稿钞出,录文略有异同,不害文义。坊间郭氏传记,如郭廷以《郭嵩焘先生年谱》(1971)、汪荣祖《走向世界的挫折》(1993)、王兴国《郭嵩焘评传》(1998)、孟泽《洋务先知郭嵩焘》(2009)诸书,于此荒唐事或叙或不叙,于此未刊稿或引或不引,要皆偏听偏信,以嵩焘遇人不淑为论定。惟曾永玲《郭嵩焘大传》(1989),略采第三方证词,质疑嵩焘的选择性记忆,然亦浅尝辄止,不得其详。鄙人不贤识小,执不八会死之旨,广征舆论,作逐影诛心之文。

    嵩焘密友曾国藩对这件事有一番痛斥。他在三年后评价嵩焘抚粤的作为,说:

   即如弃妇一事,妇始入门,其老妾命服相见,为妇堂下坐而妾居上,此岂知礼者所为乎?比至粤官,与夫人、如夫人绿轿三乘入署,第二日夫人大归,第三日即下勒捐之令。持躬如此,为政如彼,民间安得不鼎沸?(赵烈文同治六年七月初五日记)

    按,“大归”,即古曰出妻,今语离婚。不过,国藩记忆稍有问题,说抵粤第二日钱夫人就回上海,这肯定错了。然而,国藩消息灵通,说郭钱上海大婚当日,嵩焘的小妻(“老妾”)邹氏著“命服”,踞上坐,要给新来的大妻一个下马威,让他印象深刻,应是实录。而抵粤上任,嵩焘不仅携带明媒正娶的夫人,还要捎上不宜外交的妾妇,招摇入署,完全无视当时当地的风俗礼节,则暴露了他的败德(“持躬如此”),以致无以服人(“为政如彼”即勒捐富户)。以此,未来嵩焘被左宗棠参了一本,巡抚免职,国藩一点都不同情。

    若国藩所言属实,平情而论,吾人读者大概也能理解何以钱氏过门后要大闹了。这位女士不是神经病,只是争取自己的权利而已。传统中国,妻与妾,与丈夫在身体上的亲近程度差不多(以频度论妾或过之),在名分与权利却有巨大的差别。钱氏虽为空降继妻,仍是不折扣的正妻,于情于理,俱不应接受与小星平等的待遇。

还有证据。嵩焘的岳父钱宝琛,特别能克妻,他的三位夫人,分别是昆山陈世和的第三第六第八女,迭相谢世,当郭钱联姻,只剩下如夫人韩氏,即郭钱氏之母。而宝琛长子鼎铭,比嵩焘小六岁,则郭钱氏虽不一定年方少艾,但决比嵩焘年轻许多,屈指可算了。那么,一个小姑娘家,受了不公平待遇,闹闹脾气,有必要说她“疯颠”吗?

    更能作证的是俞大纲。其家与湘中巨族连有婚姻,其母后来在长沙见到了嵩焘死后才去湖南的钱夫人(已守活寡二十八年),观感是这样的:“年已老矣,严谨不苟言笑,贤妇人也,殊非先生所述近于疯痫者流”;言外之意,很难想象青年有精神障碍,再守近三十年寡的女人,到老能是“严谨不苟言笑”的“贤妇人”。大纲不信,大家也不信。而在长沙也听到了这样的传说:“或云夫人以不见容于先生宠妾,忿而决绝”;闺门之内的事情固然隐秘,但在根本不保护隐私的时代,其实也是相对透明的。以此对照曾国藩所说婚礼之日“妇堂下坐而妾居上”,如出一口,历数十年不变。只能信其有。

   至于钱夫人何以守寡,何以来湘,答案则在嵩焘的回忆录。钱夫人回上海后,嵩焘并未真正申明离婚,而是托朋友转达三条“约法”,倘若钱夫人能够遵守,则夫妻还可以做下去。第一条,既回娘家,且双方未行夫妻之礼,则“于义可以另嫁”,然若不另嫁人,“则是为我守义,我不可竟以无义处之”。第二条,“此女之顽悖,多自其母,必其母死,或少失所凭恃”;显然,这是歧视钱夫人的庶出身分,说来似合时宜,其实没有道理。第三条,“脾气是否能改”;你不接她回来吃饭,怎么知道脾气能不能改?

    郭三条很快就扩散了。至少王闿运借此劝过嵩焘两次,一则云“若妇果至,必能相安,使老夫无妻而有妻,尤快事也”(同治九年十月朔日记),再则云“妇顺弥贞,深居思咎,默而自守,又已八年,两姓前諐,可以消矣”。闿运还拿这封信向嵩焘说合,据其日记,嵩焘的回答是:好。不但说好,还掏出另一封江南来信,说李鸿章建议,钱夫人若来,应先在湘绮楼(王宅)住下,经考察合格,再与嵩焘相见。只是,后来闿运从另一位朋友处得知,嵩焘对李、王如此热心撮合的评价是:“和尚劝间,奇事。今不惟劝间,又迎其妇居于庙中,奇之又奇也。”(同治十一年七月朔日记)最终,钱夫人也没有理会郭三条(嵩焘云朋友“皆不敢加保”),而是隔了二十八年来实践这三条。

    四十年后,俞大纲评论这件朋友圈的往事,说“细审先生内疚自讼之言,知夫人不负先生”(《跋郭筠仙先生玉池老人自叙未刊稿》);却未发现前此李鸿章虽不能协和此事,却早已逮住机会公开表明了态度。鸿章为嵩焘写《墓表》,记叙未亡人,是这么下笔的:“公娶陈,继娶钱,先后封夫人,妾凤、梁”;不仅表明钱夫人的身份,还刊落了邹妾的姓氏。

   按,嵩焘有四妾,邹、凤、梁、李,固可在铭墓文一一载明(王先谦撰《神道碑铭》即如此)。但是,四妾中惟凤、梁产子,鸿章特悬高格,不录无珠,也算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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