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轮流管理晚自习,背后问题值得深思!
文/紫竹林
10月18日,网友爆料称,广西桂林市一中学要求家长轮流到学校监督学生们上晚自习,时间为19时20分至21时20分。爆料人称,寄宿学生必须上晚自习,走读生可以自由选择,没有时间的家长可以出钱请人,由家委会安排人值班,一晚上给志愿者100元报酬。对此,秀峰区教育局回应媒体称,晚自习没有老师上课,只有值班老师进行巡查。这些(组织家长到校监督自习)应当是家长们自愿的行为,是不能强迫的,家长们可能是为了达到一个良好的管理效果,参照市属学校的做法这样做,不是教育局安排的。(10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家长轮流到校看晚自习,没有空还得花钱雇人,这无疑是“课后三点半”问题的延续。自习这种课后服务,与义务教育紧密相关,属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畴,涉及政府管理权、学校办学自主权、家长监护权、教师休息权等的交叉与嵌套。这也佐证了教育是个共同的社会问题,家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让家长参与到教学当中其实也无可厚非。
此事引发舆论争议,焦点在于权责边界的争论,也就是看晚自习到底是谁的责任?支持者认为,家长轮流看学生晚自习,可以增进与孩子们的感情,老师也并不是完全放任不管,不能要求老师们天天加班。反对者则反问,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监督读课文,制作手工,保证考试提高,监督晚自习,那老师做什么?学校还能干啥?双方各执一词,其实折射的还是教育焦虑。
同时这也反映出“双减”政策出台后的教育焦虑。这种晚自习到底应该搞还是不应该搞,符合不符合“双减”政策,有关部门应该对此进行调查。实际上,很多学校在“双减”政策出台后,十分矛盾,如果不搞这种“晚自习”,学生又不好进“校外培训班”学习,可能使学生自由散漫,影响教育质量,但如果搞这种“晚自习”又会增加学校和老师的负担,于是便想出了让学生家长轮流到校管理学生晚自习的做法。
因此,有关部门要对这些学校的做法进行调研,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寻找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既确保教育质量,又确保对学生有序管理。明确学校、家庭、教师、学生的各自职责。只有职责明确,责任到位,才能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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