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教师不敢管学生的根源有哪些?
来自:鲲鹏说教育

当下在不少学校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学生,管,还是不管?这是个令人纠结的问题,甚至是不少教师几乎要天天面对的问题。
不管,课上不下去,完成不了教学任务,教学成绩差,学校和家长是不会放过老师的。管,一不小心可能酿成“教学事故”,引来上级部门的惩罚,甚至可能引来“家闹”——通常情况下,只要家长一闹,教师道歉认错,甚至被暂停工作,开除公职都是有可能的。于是,这成了两难。相对于教学成绩差,向家长和学生道歉认错、暂停工作、开除公职是多数教师更加无法承受的,于是不少教师面对,管,还是不管的问题,纠结过后,选择了不管,准确的说是“不敢管”。
个人以为,教师不敢管学生的根源有以下几点:
一、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未能获得真正的保障
近年来,不少人热衷于正面管教的理念和实践,并认为这是先进合理的教育。个人并不反对正面管教的理论和实践。但是教育常识告诉我们,没有反面教育(即适当惩戒)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是软绵绵的教育,是没有力量的教育。之所以说,这是常识,那是因为,我们看看成人社会中的这些社会组织:派出所、劳教所、法院、检察院等——这些组织主要就是对成人进行惩戒教育。另外,任何一家公司或单位,其日常管理规章制度都会有惩戒性的内容。如迟到扣钱,旷工开除等制度。
什么是学校?学校就是对未来成人社会的预备。既然成人社会,惩戒教育是司空见惯的,那么学校就应该有适当的惩戒教育。否则接受了十几年的没有惩戒教育的学校教育,学生走上社会,如何能适应处处有惩戒的成人社会呢?
正因为如此,不少有识之士呼吁将惩戒权还给教师。不少地区也制定了相关规定,希望教师能敢于实施惩戒教育。然而,据我所知,绝大多数还是不敢实施惩戒教育。原因其实很简单,这些希望教师敢于实施惩戒教育的“相关规定”并不能真正保证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实施惩戒教育的风险依然很大。
如何从根本上保障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才是破解教师不敢管学生的根本之途。这须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二、对“校闹”缺少威慑力
通常情况下,家长一闹,学校就得屈服。于是“校闹”愈演愈烈。从常识上说,家长也是公民,是公民就得遵守法律和道德。可是为什么,不管学校或教师是对是错,通常情况下,敢于“家闹”的家长总是高高在上呢?为什么学校和教师总是要向这些家长屈服呢?
说来说去,个人以为,一言蔽之,普通教师的权利没有得到有力的保障。普通教师在“家闹”面前,就是妥妥的弱势群体。
三、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缺乏力量
不少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缺乏力量也是不少教师不敢管学生的重要原因。
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开除学生的。不少学生知道了这一点,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如今,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最大的惩戒就是留校察看。不少学生明白,学校是不可能开除他们的,所以“留校察看”等处分也往往失去了力量,并不能震慑学生。
如果能将工读学校的数量和规模稍稍扩大,将严重违法校纪的初中生开除,送到工读学校去。个人以为,不敢管学生的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较少。
不敢管学生的原因还有其它因素,个人以为,一言蔽之,主要是普通教师是妥妥的弱势群体,教师的教育权利(尤其是教育惩戒权)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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