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17中学的一份处分通告有16处语病?
来自:教育点点评

河南焦作17中学的一份处分通告有16处语病?严肃的事情不能儿戏!
河南焦作17中学的姚老师因评审高级教师职称,和学校等单位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情。姚老师和学校各执一词,最终发展为公堂相见,学校也在公堂相见前一日发布了对姚老师的处分决定。两者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这绝不是教师们乐见的事情。
暂不论事情如何收场,也不论学校急急忙忙发出处分决定出于何种考虑,我们只从语文角度阐述一下学校的处分通告存在的语言问题。一家语文类杂志“语文合唱团”发布了一篇网络文章,文章认为焦作17中学发布的处分决定通告存在16处语言问题,并对原文作了详细的修改。修改文章较长,下面罗列几处以飨读者。

通告对人的称呼有问题,容易混淆事情性质,如:
现将对姚燕燕做出处理、处分一事向大家通报如下——
“直呼其名”式的称谓不得体,姚燕燕是人民教师,在立案调查阶段,真相未明之前,应以“老师”或“同志”相称,考虑是处分通报,也可称“我校教师姚燕燕”,而面向广大网友,应在主观意识上考虑保护隐私,宜称“我校教师姚某某”,此后17处“姚燕燕”均存在此问题。
此前教育部通报、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均采用“XX学校教师X某某”的固定格式。
通告多处用词不当、搭配不当,致使语意表达不明确,如:
其行为不仅引起【应为“引发”】大量网络舆论,也牵涉了个人工作精力【“牵涉”意为”一件事情关联到其他的事情或人”,应改为“分散”】,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应加上“其”,以表意明确】,所带班级成绩下滑明显,学生的心理和价值观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影响”是中性词,可以是好的,可以是不好的,此处应改为“负面影响”。】,家长意见很大。
为避免进一步影响教学秩序,3月16日,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后加“决定”】,免去姚燕燕的七年级十九班班主任【“班主任”后加“职务”】。

存在夸大其词之嫌,又与生活常识不符,致使通告失去真实性。如:
同时,责令姚燕燕删除dou音视频中所叙不实的言论【“言论”一经发布,无法“删除”,应为“删除存在不实言论的dou音视频”】,并写出深刻检查。
3月17日,第十七中学领导班子及全体教师,对姚燕燕一事进行了广泛讨论,一致同意学校对姚燕燕的处理。【“全体教师”与“一致同意”真实性存疑,作为“全体教师”一员的姚燕燕本人必定没有同意。】
……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错误,此处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了。“语文合唱团”是一本语文类的专业杂志,想问题全部是从语文角度着眼。作为一个单位的通告,最起码要做到语言规范,才能体现严肃性。
焦作17中学的这份通告如此草率,把一件严肃的事办成了儿戏,难道是为学生们提供一份学习语言、修正语言毛病的材料?学校的通告都如此草率,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学校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是不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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