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禁止老师七类行为

(2021-02-28 22:29:51)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禁止老师七类行为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禁止老师七类行为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