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四种情况,劝酒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春佳节,亲友相聚,总是离不了酒。酒能助兴,也能败兴。若是喝过了头,酿成悲剧,下列四种情况,劝酒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如果认怂,你就别喝!”“这酒不喝,就是看不起我!”“谁要不干了这杯,谁就是缩头龟”等等,用刺激性、挑逗性的语言劝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对酒精过敏,仍劝其饮酒,从而诱发疾病的。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站立不稳,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导致悲剧发生的。
4.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酒桌文化底蕴深厚,饮酒要适量,劝酒要适当,不喝斗气酒,不喝无聊的酒,更不能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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