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谁来分配?

针对基层反映的学校被“管得过多”的问题,意见提出要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其中,在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中,提出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
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以啥为依据?
针对“激励不够”的问题,意见提出,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
那么,是不是中高考成绩越好、升学率越高,评价就越高呢?意见提出,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绩效工资向谁倾斜?
意见提出,强化校内激励作用。学校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此外,还要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在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关心爱护激励等方面,意见也提出了相应举措。
对谁加大奖励?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
“这是一项重大的政策性突破,也是吸纳地方的好经验,上升为制度。” 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说:“我们将来对绩效工资的分配,实际是两级分配。一个是在学校之间的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要体现学校之间的差异,向办学质量提高显著的学校倾斜。第二个是学校内部教师之间也不搞平均主义,向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包括班主任倾斜,树立这样的导向。”
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探索实践。
四川省成都市推行“优劳优酬”,在经费使用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绩优酬高、薪随岗变的分配原则,教师绩效工资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
山西省晋中市从2017年起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在保证原有工资待遇不变的前提下,设立了“校长职级薪酬”和“团队激励性资金”,并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差别化发放。这样的制度设计打破了单一的绩效资金分配方式,突出全员激励,有利于形成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共同体”,真正把改革红利释放到实绩突出的每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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