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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4大坑”

(2018-12-13 21: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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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公摊面积“4大坑”

公摊面积“4大坑”

1.开发商做大公摊面积。根据业内人士讲述,我们购房者能够测出实际使用面积,但不能测出公摊面积,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小区房子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是开发商请测绘公司实地考察后出具的报告。开发商与测绘公司对测算方法和数据非常清楚,如果开发商与测绘公司形成某种默契,那就难说了。有内行人说过,任何一个小区所有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是大于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然而,这样含有详细公摊面积测绘报告是不会落到购房者手中的,购房者只能听之任之。要知道,面对当前的房价,如果一户多分摊一平米,那么对应整个小区的价值会是多少?

2.物业在公摊面积上赚钱

按理说,业主花巨资购买了公摊面积,那么公摊面积建筑所有权就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根据专家介绍,如果物业公司在公共建筑部分投放广告,那么其中一部分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有媒体记者曾做过调查,现在大部分小区在小区出入口、电梯间、小区内部道路等部位投放大量广告赚取不菲的收益。如果把这些广告收益回馈给业主,那么业主实际交纳的物业可减少50%

3.取暖费和物业费均按照建筑面积交纳

当前,小区物业费和取暖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换句话说,小区业主不仅要为自己家里实际使用的一亩三分地交纳费用,还要为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交纳物业费和取暖费。有专家指出,建议收费单位每年都应公布这两项费用是如何计算收取的?每平米到底是多少钱?包含公摊面积的哪些建筑?费用事项设置和价格都应科学合理。

4.购房者为公摊面积买单

按照开发商现有销售计算方法,100平米房子,单价1万,总价就100万,但是这里面包含了20-30%的公摊面积。欧美发达国家销售的房子均是按照居住面积来定价,同样价格的房子,那么使用面积就是100平米,而不会是实际使用面积只有70-80平米。根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有住户反映,一套125平米房子,开发商对精装修的报价2千5一平,实际包含了28%的公摊面积,这样算下来,购房者在精装修上一套房子就多花了8万元。

取消公摊利大于弊

我们购房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费,如果与国家接轨,我们更能体现对比出房价差异。即使开发商借此涨价,但是我们的购房总价是不会上升的。举个例子,按现在政策,90平米房子,单价2万,开发商销售总价180万,取消20%公摊面积比例后,实际出售面积72平米,如果实际总价还是180万,那么这套房子的单价就要提到 2.5万。试想,开发商的房子2.5万单价销量好,还是单价2万销量好?显然是后者,这样一来,开发商可能不会卖2.5万,为了销量,可能只会卖2.3-2.4万一平。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购房者实际利益并没有收到损失,反而有可能减少购房成本。另外,已购房者所有的物业费、取暖费,甚至包括后面的房产税、精装修政策等都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即使他们调整一些价格,我们能够清清楚楚消费,何乐而不为?如果说取消公摊面积有什么弊端,那就是更改工作要繁琐一些,对既得利益者有损害。

取消公摊面积具有现实基础

1.官方媒体连续发声

在舆论上,官方媒体连续发声表态,说明国家也看到了公摊面积带来的诸多弊端。人民日报文章称,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际上是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事实上,长期存在的东西不一定合理,既然不合理,我们就要正视和努力改正之。如果视而不见,那只会侵害我们更多的利益。媒体连续发声,应该说我们已经看到取消公摊面积这一不合理做法的希望。从网上的网友反馈来看,绝多数人是支持取消公摊面积,从这一角度看,取消公摊具备扎实的民意基础。

2.国内省份已有试点。此前据媒体报道,公摊面积由香港商人李嘉诚所发明,先是传到台湾,再传到大陆。事实上,公摊面积发源地香港,已在2013年完全废除了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概念,完成与国际接轨,改为按使用面积计算。作为舶来品,我们有什么理由还继续坚持执行这一不合理且未有严格规定的政策呢?在国内,重庆早在2002年就以地方法规形式,对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计价,广州、北京也在开展套内计价方法的探索。

3.利用房地产调控间隙,加快与国家接轨步伐。我们说清正一个行业需要方方面面,多管齐下,正如央媒所说,房地产市场趋稳,房地产调控已进入深水区,利用打击楼市乱象之际,把“公摊面积”这一乱象彻底拔出并改正之,何不是一个良机呢?国际上没有公摊面积说法,中国独存的公摊面积到了该取消的时候,加快与世界接轨是我们当下正确的选择。

建议对已购房者适当补偿

取消公摊面积后,已购房者担忧两个问题,一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算,那么房子总价值是不是就减少了?二是如果不再买房,原来房子公摊面积的钱都被赚走了,心里不是滋味,那也是血汗钱啊。关于这两个问题,第一,现在已持有房产的人群,房子就是二手房,二手房价格掌握在房主手上。如果公摊面积取消了,相信谁也不会按照原来价格来报,报多少大家心里都有数,很明显的例子,如前两年土拍火热的时候,一块高价地就能带来二手房业主提升挂牌价,所以存量房产价值不会因为公摊面积取消而降低;第二,以前买的房子公摊钱都被各方赚走了,面对如此高的房价和主体变更,想要回来确实够难。建议从今后的税收、取暖费、物管费等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从心理上给予民众安慰。正如前面所说,我们既有房产的价值不会因为取消公摊而降低,所以,我们应该减少此项改革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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