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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
近日,滨州市高新区实验高中一学生深夜在网络爆料该校男生宿舍发生一起老师殴打学生致伤事件,引起媒体关注。
事实果真如此吗?
11月14日,滨州高新实验高中发布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意不意外?惊不惊奇?
房某某与同学打架且抓伤同学,没关系,咱是未成年人,一时冲动,可以原谅!
房某某不服从班主任杨老师批评教育,没关系,咱是未成年人,初生牛犊不怕虎,有情可原!
房某某进而与老师发生推搡,失手打伤杨老师眼睛致其住院,没关系,咱是未成年人,不小心而已,理解万岁!
但是,你杨老师的眼镜质量太次了吧,竟然一打就碎,镜片划伤了房同学娇贵的手指,这还了得!
匪夷所思的是,作为老师,应该处变不惊,大肚能容天下之事,受一丁点伤竟情绪失控,动手捶击房同学后背,致使背部淤青。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足以留下影响一生的心理阴影,是可忍孰不可忍!
值得“赞赏”的是,学校领导坚持教育系统处理家校矛盾的一贯“优良传统”,及时联系涉事学生家长,并对学生进行情绪安抚和心理疏导。并向受到伤害的学生及其家长以及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各位朋友致歉。
对于杨老师在此事件中的失当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学校绝不姑息,等杨老师出院后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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