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选用教辅材料要公示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记者
王志强)教材及教辅材料将实行目录管理,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防止教材教辅发行使用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每科1套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教育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目录内教辅材料发行工作。各学校或教师不得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
按照要求,德州的各中小学校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将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德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对教辅材料违规征订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好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山东省教育厅也将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对于违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德州教育局在内的各市教育局要在9月10日前,专门开展一次教材教辅材料选用情况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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